熊新萍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傍晚,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后倒地,男子爬起来后并没有立即处理事故,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准备逃逸……这件事发生在四川安岳县,事发时安岳县公安局副局长吴鹏飞正好途径此处,及时出手将该男子控制。12月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涉事男子李某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300元的处罚。

11月15日19时,安岳县东井街,李某在家中饮酒后骑着无牌二轮摩托车前往上府街,在途径东井街中段时,与对向驶来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正面碰撞,双方均倒地受伤。
然而,饮酒后的李某因害怕被查,在事故发生后便爬起来往东井沟坡上方向逃窜。
“我当时正好走那过。”吴鹏飞当时刚好加完班,正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记者,其曾在交警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深知无号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逃逸将对此后的案件侦破带来重重困难,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将无法及时得到保障。
随后,吴鹏飞果断上前追赶,并在几百米外,成功将逃逸的李某控制,并将其移交给到达事故现场处理的交警,并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才离开。“当时不止我,还有几名群众也参与了进来。”
经审讯,李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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