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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 | 沧州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再出重拳

作者:一位插花的绅士爱上中国人
执行攻坚 | 沧州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再出重拳

河间法院

为落实全省法院组织的第二次统一执行行动,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30日凌晨,河间法院开展又一次大规模“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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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四点,河间法院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全部集结待命、蓄势待发,河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致明全程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智慧执行APP实时关注并指挥活动,随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动态。随后河间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徐东明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登车,兵分两路,向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亮剑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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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制定的路线,执行干警们分别前往瀛州路街道、城垣西路街道、果子洼乡、兴村镇、尊祖庄乡共5个乡镇,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对涉案款物查封、扣押。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警力43人、警车13辆,拘传9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检察院的部门负责人受邀对本次执行行动全程见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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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马润生表示,作为政协委员,很有幸见证监督这次“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活动,让我亲眼见证了河间法院干警的雷厉风行、不畏艰辛的利剑风范,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如果我们违法失信了,那么我们就没有安慰觉可以睡。但是只要有优秀的河间法院干警在,那么河间的百姓就一定能睡个安稳觉。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是工作目标和要求,更是法院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坚实步伐,下一步,河间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法律权益,促使执行工作高水平常态化运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维护法律的尊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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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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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效,进一步提升执行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黄骅法院再次奏响“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出征号角,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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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凌晨5点半,一场冬雨过后,气温骤降,凛冽寒风中,黄骅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12辆警车,迅速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党组书记、院长郭淑仙现场动员,鼓舞干劲儿,并进一步作周密部署和安全防范,第一组执行队伍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文阁带领下迅速出发,赶往执行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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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执行团队在郭淑仙院长带领下,通过视频连线省高院,聆听工作部署要求,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过程。伴随着一声“出发”令下,执行干警火速奔赴执行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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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淑仙院长与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交流)

执行干警不畏严寒,在漆黑夜路中按规划路线准确到达各个执行地点。秉承依法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对心存侥幸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当场采取强制拘传措施,打出了执行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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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历时三个多小时,奔赴执行现场14个,成功拘传5人,执行和解案件3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3件,自动履行案件款266500元,执行到位案件款473200元,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给予强大震慑,有效扩大“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成果。现场参与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对执行干警的严谨认真的工作状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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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黄骅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总结有益经验,以常态化执行行动不断增强执行震慑力,有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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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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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凌晨5:50分,献县法院参与“第二次百日攻坚全省统一执行”行动的干警在指挥中心会议室整队完毕,听取各中基层院“统一执行行动”的动员讲话,随着执行局局长宋志勇一声“出发”的命令,全体执行干警有序出发,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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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我院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由党组书记、院长冉旭率党组成员全程亲自指挥,执行局长宋志勇亲自带队,利刃出鞘,坚决果敢。我们始终坚持文明善意的执法理念,打造“有温度”的执行,行动中有一个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手持刀具激烈抗拒执法,被我院执行干警果断制服,成功拘传,但其两个上小学的孩子由于受到惊吓,哭闹不止,领导当即指示活动中止,先护佑好孩子的安全。在我院政治处主任吴萌萌和检察院民事监察二科科长邓佳的安抚劝说下,孩子情绪逐渐平静,将孩子成功交托给村干部和孩子近亲属后,我院执行行动又继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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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我院共到达9个案件现场,成功拘传5名被执行人,促使2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个案件签订和解协议,到位案款6.2763万元。此次行动符合疫情防控原则,参与行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此次行动邀请了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2名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有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记录报道,起到了良好的执行震慑宣传效果,既体现了法院执行的强硬“锋利”,又充分展现了法院执行的“温情”魅力,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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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法院

执行攻坚

为推动“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统一执行行动安排部署,11月30日凌晨5点30分,运河法院组织开展第二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达到预期效果,运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亲自挂帅,并邀请人大代表苏宝杰和政协委员刘若菊全程监督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院长亲自动员部署、鼓舞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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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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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严密,共出动干警40人,警车12辆,连续奋战4小时,集中警力、集中时间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截止目前,共集中执行7起案件,扣押涉案财产车辆1部,拘传被执行人4人,4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总标的533万余元。

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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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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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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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涉案财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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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法院通过持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拘传一批被执行人,处置一批可执行财产,打击一批拒执犯罪,形成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大震慑。下一步,运河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积极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认可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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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法院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成效,持续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常态化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11月30日凌晨5:30,泊头法院53名干警再次集结,对辖区的四个乡镇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电视台记者全程监督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5:30 沈院长带领部分执行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集合。6:00 在执行指挥中心听取省高院任晓刚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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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出发前,党组书记、院长沈强作站前动员讲话,为执行干警加油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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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出发指令的下达,执行干警雷霆出击,按预定路线奔赴执行现场。6:33分,在第一执行现场,成功拘传一位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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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在第二执行现场,成功拘传第二位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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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现场,党组书记、院长沈强亲自带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见证下,给被执行人及家属做释法明理工作,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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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对拘传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党组书记、院长沈强告诫被执行人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放弃侥幸心理,及时联系家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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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此次统一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泊头法院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路线图和详细预案。做好重点执行案件台账,分析相关案件,细化步骤举措,完善装备,周密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准备。

执行过程中,泊头法院执行干警坚持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充分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诉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履行义务。针对案件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分工明确、行动迅速,全面查人找物,充分利用搜查、扣押、拘传、拘留等手段,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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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4个小时的行动,执行干警采取搜查措施3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8人,拘传7人,当场履行金额12.6万元,执结案件5件。通过拉网式集中行动,警促其他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金额5.8万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泊头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坚决严厉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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