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h1>

盐(金)大(关)游击队遗址
延津张丽梅省原在大观县白水镇(今柿子镇)国民党政权武装,有26名武装人员。1949年8月,张丽梅利用国民党市长江德仁镇杜萨镇(原大关区)打死土匪头,统一江德仁、杨启轩两支武装力量,将军队发展到100多人,长枪86支。1949年11月,中国共产党燕达县工业委员会在大关县成立时,研究了张丽梅军队的改编情况。提出调整张丽梅部的三个条件:一是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政策;二是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政策;二是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然后马克·简、陈思军、张家柱带领一些工作人员到豆沙海关找张丽梅洽谈。1949年12月中旬,在与张丽梅谈判后,张丽梅接受了燕达县工委提出的三个条件,顺利完成了适应任务。随后,马克·吉恩在憨豆沙关主持了一次群众集会,宣布"盐游击队"正式成立。张丽梅被任命为盐游击队队长,张玉琦被任命为副队长,胡光凯、林国坤和张玉华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中队长,蒋正武、林国文和朱世平分别是三个中队的副队长,工人:张明喜(中国共产党员)担任教官, 廖廷忠(中共青团员,以下简称民庆)为队长,李守培(中共党员)、魏翔(人民青年团员)、魏申(人民青年团员)为游击队一、二、三中队教官,派侍、班政治战士、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特别强调游击队纪律,对欺负人民、违反军纪的人要严惩。燕达游击队的成立,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延津、大关义拥有了第一支人民武装力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可靠保障。
盐游击队成立后,燕达县工作委员会对盐游击队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维护当地的治安;二是维护当地治安;二是维护当地治安;一是维护当地治安;二是维护治安;一是维护当地除游击队员完成上述工作外,12月,驻扎在大关县的永裕大边游击队、延达县工委马克·让、陈思军、张家珠等主要盐族游击队员张丽梅等十几人随永玉大边游击队缴获了该官员的部分武器, 处决了一名被阴谋杀人的罪犯。1950年1月,盐大学和永义工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撤离大关县,盐游击队仍然分散在柿子坝周围。燕达县工委撤退到燕连,张丽梅和一名中队长胡光凯前往燕连,要求让马克,将部队调到燕连,解决喂食问题,马克下达指示:就地驻军,维护治安,等待解放军整编。
1950年4月,燕达游击队在张丽梅的带领下,协助比沙区委书记杨崇轩和军队代表李胜抓获八名土匪,射杀两人。盐游击队所到之处,平日出行的土匪都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燕达游击队由东北国委批准,按照党的军队建设和组建的原则进行调整,是在燕达县工业委员会领导下组建并从事革命斗争的人民武装力量。在延津、大关地区开展群众宣传组织工作,维护当地公共秩序,用永禹游击队收缴部分官方武器,与比沙区委一起追查土匪。虽然盐游击队只存在了七个月,但为解放燕津、大关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解放后,在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盐游击队强行"为第一次组织叛乱","抢地土匪武装","虚假解放","攻击解放军","腐败谷","杀害农民赵泽沁"等罪行,否认盐游击队的革命性质, 一些成员处理不当。1985年1月,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昭通土地委员会的批准,1985年第3号文件被撤销为盐游击队。
来源:同进微党建设
平台编辑:延津县媒体中心
编者按:西方移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