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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亮:“一盔一带”的政策困境与疏解之道

作者:酒死了
文 | 马亮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2020年4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各地交管部门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但是,由于各地硬性规定在6月1日起实施这项政策,安全头盔的市场需求集中释放,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在一些地区甚至到了“一盔难求”的地步。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公安部在5月20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执法处罚范围限定为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骑乘人员,以及不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而对电动自行车不做硬性规定。

在供求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一件商品的涨价自然是必然的结果。我们不应怪罪涨价的商家,也不能怪罪一哄而抢的民众,而应反思政策本身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一项初衷良好的政策会带来糟糕的政策结果?

交通事故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隐患,2019年中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4.7万人。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既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有关,也同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关。近年来外卖和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更是凸显了这一隐患,一些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无视交通信号灯横冲直撞,许多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2011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指出,“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也不受这项法律的约束。

由于一些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和外形尺寸超过了国家标准,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会面临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要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确有很大的必要性。实际上,无论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亦或是自行车,都应佩戴头盔才能保障交通安全。比如,一些发达国家普遍规定骑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就视为违法。

实施“一盔一带”政策,既是尊重和执行法律法规的集中表现,也是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承诺。而现实中,这项政策之所以遭遇尴尬,同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有关。

首先,虽然法律上对安全头盔的佩戴做出了规定,但是交管部门并没有切实执行这些规定,往往在执法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打了折扣。这和“车让人”政策面临的问题一样,即明文规定但却不加执行。政策执行上的宽松,使驾乘人员没有养成配备安全头盔的习惯,也使交通安全风险陡增。

在汽车安全带的使用方面,驾驶员和前排乘客的使用率已经较高。这同有效的电子抓拍有关,也同人们的安全意识提高有关。但是,后排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仍然偏低,并使许多原本可以避免的伤亡事故不幸发生。如果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相信会有很大改观。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好政策,但是在执行时要一以贯之。一项政策要想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养成符合政策期望的行为习惯,就需要持之以恒和一视同仁。如果间歇性地运动式执法,只会增加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而无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一盔一带”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就存在这种运动式执法的不足,使其在执行过程中遭遇较大的抵触。

其次,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要提前摸底排查,确定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操之过急而欲速则不达。从这项政策的出台时间来看,距离正式实施不足两个月,人们很难为此做好准备。在推出这项政策时,有关部门没有考虑这些问题:全国有多少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目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有多少?企业产能达产要多久?不对这些问题进行精确预测和提前布局,简单粗放地强加规定,显然无助于政策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这也反映了政府部门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这使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也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政策的出台恰好处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仍然还没有恢复到正常状态,人们的生产生活也还在缓慢恢复之中。一些地区为了防控疫情,均暂停了机动车限行等交通政策。此时贸然实施“一盔一带”政策,无论是在供给侧还是在需求侧都还没有做好准备,显然会有操之过急之嫌。

再次,“一盔一带”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相对于机动车来说,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种类繁杂、数量庞大,查纠违规行为的难度大得多。和机动车相比,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较低,大量处于无照驾驶和无证骑行的状态。在要求人们佩戴头盔前,首先应检查并确保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牌照是齐全合规的,驾驶证是配备的。否则,在底数不清的情况下贸然执行政策,就可能使其出现扭曲。与此同时,目前各地的警力配置集中于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很难保障“一盔一带”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人力。

最后,在推行“一盔一带”这样需要民众配合的政策时,特别需要考虑将强压和助推相结合,使政策真正做到顺民意、得民心。一方面,要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助力民众配合政策执行。

在佩戴头盔这样需要政策干预的行为方面,人们往往心存侥幸,且认为配备和随身携带头盔是一件烦心事。此时进行感化和教育,使其潜移默化地养成行为习惯,可以取得一劳永逸的效果。比如,拍摄暖心的宣传片,告诫人们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的生命攸关性,就会有利于促使更多的人自愿配合政府施策。

对德国、英国、荷兰等国家的研究发现,政府部门要求人们在骑摩托车时佩戴头盔,却导致了意想不到的其他影响,比如显著降低了摩托车盗窃案件数量。之所以盗贼会对摩托车手下留情,就在于他们不会想着在作案前随身携带头盔。与之相比,机动车和自行车的盗窃案件数量略有增长,这同盗贼没有配备头盔,转而盯上它们有一定关系。

同理,政府部门要想在佩戴安全头盔这件事情上取得民众的配合,可能也要下一番功夫去科学研究、循证决策和理性执法,而不是想当然和拍脑袋地认为,只要政策出台了,就会得到执行,问题就会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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