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使用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函數。
函數可以通過聲明定義,也可以是一個表達式。
在之前的教程中,你已經了解了函數聲明的文法 :
函數聲明後不會立即執行,會在我們需要的時候調用到。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分号是用來分隔可執行JavaScript語句。
由于函數聲明不是一個可執行語句,是以不以分号結束。
JavaScript 函數可以通過一個表達式定義。
函數表達式可以存儲在變量中:
var x = function (a, b) {return a * b};
在函數表達式存儲在變量後,變量也可作為一個函數使用:
var z = x(4, 3);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函數 (函數沒有名稱)。
函數存儲在變量中,不需要函數名稱,通常通過變量名來調用。

上述函數以分号結尾,因為它是一個執行語句。
在以上執行個體中,我們了解到函數通過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
函數同樣可以通過内置的 JavaScript 函數構造器(Function())定義。
var myFunction = new Function("a", "b", "return a *
b");
var x = myFunction(4, 3);
實際上,你不必使用構造函數。上面執行個體可以寫成:
var myFunction = function (a, b) {return a * b};

在 JavaScript 中,很多時候,你需要避免使用 new 關鍵字。
在之前的教程中我們已經了解了 "hoisting(提升)"。
提升(Hoisting)是 JavaScript 預設将目前作用域提升到前面去的行為。
提升(Hoisting)應用在變量的聲明與函數的聲明。
是以,函數可以在聲明之前調用:
使用表達式定義函數時無法提升。
函數表達式可以 "自調用"。
自調用表達式會自動調用。
如果表達式後面緊跟 () ,則會自動調用。
不能自調用聲明的函數。
通過添加括号,來說明它是一個函數表達式:
(function () {
var x = "Hello!!"; // 我将調用自己
})();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自我調用的函數 (沒有函數名)。
JavaScript 函數作為一個值使用:
JavaScript 函數可作為表達式使用:
var x = myFunction(4, 3) * 2;
在 JavaScript 中使用 typeof 操作符判斷函數類型将傳回 "function" 。
但是JavaScript 函數描述為一個對象更加準确。
JavaScript 函數有 屬性 和
方法。
arguments.length 屬性傳回函數調用過程接收到的參數個數:
return arguments.length;
toString() 方法将函數作為一個字元串傳回:
var txt =
myFunction.toString();

函數定義作為對象的屬性,稱之為對象方法。
函數如果用于建立新的對象,稱之為對象的構造函數。
ES6 新增了箭頭函數。
箭頭函數表達式的文法比普通函數表達式更簡潔。
當隻有一個參數時,圓括号是可選的:
沒有參數的函數應該寫成一對圓括号:
// ES5
var x = function(x, y) {
return x * y;
// ES6
const x = (x, y) => x * y;
有的箭頭函數都沒有自己的 this。
不适合定義一個 對象的方法。
當我們使用箭頭函數的時候,箭頭函數會預設幫我們綁定外層 this 的值,是以在箭頭函數中 this 的值和外層的 this 是一樣的。
箭頭函數是不能提升的,是以需要在使用之前定義。
使用 const
比使用 var 更安全,因為函數表達式始終是一個常量。
如果函數部分隻是一個語句,則可以省略 return 關鍵字和大括号 {},這樣做是一個比較好的習慣:
const x = (x, y) => { return x * y };
注意:IE11 及更早 IE 版本不支援箭頭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