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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兩大高管同時落馬,共事長達9年

作者:支付百科
光大銀行兩大高管同時落馬,共事長達9年

光大銀行年内已有4名高管落馬,最長任職時間超過17年。

撰文 | 豈料

出品 | 支付百科

銀行反腐工作仍在推進。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一則通知,中國光大銀行南甯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江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翻開周江濤的履歷,2004年2月開始參加工作時就進入光大銀行,任中國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公司業務部産品經理、市場分析崗職員,從此之後再也沒有離開過光大銀行。17年裡從小職員做到行長,也慢慢成長為金融行業裡的一隻“大老虎”。

01

兩大高管同時落馬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消息,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内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調查,原光大銀行南甯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周江濤在光大銀行工作期間,存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公車私用、公款旅遊、違規錄用幹部員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審批大額貸款、長期與多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涉嫌A錢犯罪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經中國光大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江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呼和浩特市監委研究決定,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在該通知公布的同一時間,中央紀檢委網站還公布了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鵬被調查的結果。根據相關内容可知,陳鵬在職期間,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中飽私囊、為相關企業在工程承攬、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犯罪、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等行為,中國光大實業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雙開”處分,并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陳鵬是2006年8月進入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公司任業務營銷三部總經理,與此同時周江濤在這年的11月出任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公司業務管理部總經理助理,直到2015年6月陳鵬才離開了西安分行前往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門出任總經理助理。也就是說,這兩隻“大老虎”落馬前在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共事長達9年的時間。

02

信貸審批是重災區

年内光大銀行已有4名高管接受了中紀委的調查,除陳鵬和周江濤外,此前光大銀行總行資訊科技部業務經理陳玉河、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行長張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調查。而在去年,呼和浩特分行的前副行長秦明因為犯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剛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光大銀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2020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位列第35位,截至2020年末,光大銀行資産總額達5.3681萬億元,全年營業收入1424.8億元,在全國商業銀行中排名前列。

「支付百科」梳理發現,在目前被調查的光大銀行的高管中,其在光大銀行任職均超過10年,皆為光大銀行的老員工,而從目前調查的結果看來,違規放貸是其違法違紀的重災區。

不止光大銀行落馬的高管,在金融反腐的強監管下,多名落馬的國有銀行高管在接受調查時均涉嫌違法違規放貸,除了這些高管本身思想作風的問題外,很關鍵的一點是銀行的信貸審批易滋生腐敗。

衆所周知,目前我國企業的融資主要來源于銀行的信貸,但企業特别是民營企業在向銀行申請信貸時,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不能通過審批,申請難度高。而銀行在審批信貸的過程中,一些高管擁有着絕對的權利,是以容易被走偏門的申請者盯上。

而從目前銀行高管的權利結構來說,雖然有一定的制衡機制,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容易形成上下勾結,沆瀣一氣的局面。信貸領域腐敗問題往往專業性、技術性、隐蔽性較強,并且以貸謀私帶來的經濟利益極高。在内部監管缺位以及利益誘惑下,高管們很容易掉進腐敗的糖衣炮彈之中。

是以想要最大程度減少銀行放貸階段的腐敗,最為關鍵的是加強銀行關鍵少數高管的監督。有專家指出,從現階段的商業銀行各業務條線和管理事項的授權安排看,各銀行及其分行掌握人權、事權、财權等的關鍵掌權者盡管受到内部集體審議機制的制約,但是從實際操作看來,這些掌權者的決定因為能直接影響下屬員工崗位、薪酬、職務,是以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中有的黨委班子集體決策機制就流于形式,個人或少數人決定了“三重一大”的事項,對于絕對掌權者來說開展腐敗行為難度較低,是以想要改變這一現狀必須先從組織架構的制衡關系下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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