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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攝像頭個人購買零門檻真的沒問題嗎?

有人說,當今是個注重隐私的時代,也是最沒有隐私的時代。無論在大街上,還是小區裡,各式各樣的攝像頭總是出現在我們身邊,就連進了衛生間,也不得不提防,說不定在某個隐秘的地方,一雙“小眼睛”正悄悄盯着你。日益複雜的公共安全形勢和社會事務,讓越來越多的監控裝置進入了我們的生活,其中不乏個别别有用心者,在私密場所窺探他人隐私,給社會帶來不安全因素。

監控攝像頭個人購買零門檻真的沒問題嗎?

  監控攝像頭個人購買零門檻真的沒問題嗎?

11月28日,公安部釋出《公共安全視訊圖像資訊系統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社會公共區域的視訊圖像采集裝置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可能洩露他人隐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訊圖像采集裝置。華西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售賣監控攝像頭是“零門檻”,在電子商品賣場内,購買者無須身份證明,不用申報,就能随意買到。而通過網購平台,消費者購買一個攝像頭僅需一兩百元,通過說明書就可完成安裝。凡此種種,都說明監控視訊的亂象,也需要從源頭上加以規範。

旅館客房集體宿舍等敏感場所禁裝攝像頭

生活中經常可見,監控遍布小區四周,這讓很多人司空見慣,同時又隐隐感到不安:萬一攝像頭照到家裡怎麼辦?豈不是所有隐私都被拍得清清楚楚?對此,《征求意見稿》指出,社會公共區域的視訊圖像采集裝置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社會公共區域的視訊圖像采集裝置,應當設定提示辨別,辨別應當醒目。那麼,哪些地方是不能安裝監控攝像頭的?《征求意見稿》明确: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可能洩露他人隐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訊圖像采集裝置。視訊圖像資訊用于公共傳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對涉及當事人的個體特征、機動車号牌等隐私資訊采取保護性措施。

個人違法安裝攝像頭最高可罰款5000元

針對個别不法分子随意安裝攝像頭,進而謀取不當之财,《征求意見稿》強調,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視訊圖像資訊系統非法擷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侵犯公民個人隐私等合法權益。公共安全視訊圖像資訊系統的建設、使用等機關,對于擷取的涉及公民個人隐私的視訊圖像資訊不得非法洩露。一旦違反條例規定,在可能洩露他人隐私的場所、部位安裝視訊圖像采集裝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機關安裝的,對機關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安裝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國家機關從業人員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理距離”的範圍應進一步加以明确

對于《征求意見稿》的出台,四川緻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濤認為它明确了主管部門的職責範圍以及視訊資訊秘密和隐私的保護,對禁止安裝視訊圖像的場所進行了限定,要求對公共區域安裝視訊采集裝置應當設定辨別,這一系列規定對現階段社會公共視訊系統資源分散、管理無序、資訊保護不嚴密等現實問題具有良好的規範作用。但對于個别條例,仍需要作進一步說明和完善,才能更好地落實和執行。比如《征求意見稿》提出“社會公共區域的視訊圖像采集裝置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合理距離”是個較為空泛的概念,需要安裝者和住戶自我衡量。那麼多少米是合理距離?100米還是50米?每個人的認識是不同的;其次,不同住宅的客觀環境不同,“合理距離”自然也會不一樣。是以,鄭濤律師認為條例需要進一步明确“合理距離”的範圍,使其更具備可操作性。此外,他建議在條例中加入“裝置的采集範圍不得對準私人住宅”,以保護個人的隐私和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小心侵犯他人隐私

在《征求意見稿》中,明令禁止安裝攝像頭的地方除了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衛生間等,還包括“其他可能洩露他人隐私的場所”。許多市民對此揣測:辦公室裡有個攝像頭對着某人的位置,或者家裡安裝攝像頭監視保姆,這些是否也算侵犯隐私?律師鄭濤說,所謂侵犯隐私,是指侵犯他人私密空間的、不願公開或讓他人知悉的個人秘密。本次出台的《征求意見稿》并沒有對家庭住宅以及辦公場所等安裝視訊采集裝置進行規定。他認為,針對私人住宅内安裝視訊監控裝置,若出發點是為防盜,且在告知家庭成員的情況下,并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但若是為了監控某個家庭成員或者保姆等服務人員,而在卧室等私密性較強的地方安裝視訊裝置,則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對于在樓道口或是窗台等地方安裝對外的攝像頭,因這類地方系共有區域,如果市民出于防盜等保護自身權利的目的安裝監控自行檢視,沒有問題,但如果将含有他人隐私資訊的視訊私自散布出去,給他人造成影響,則涉嫌侵權。對于辦公場所,若不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人,而是在公共辦公區域安裝視訊采集裝置,針對公司成員在辦公時間段進行視訊監控,則不涉及侵害隐私。

監控畫面曾被網絡直播

2015年,一家名叫“俺瞧瞧”的視訊直播網站上,全球多個攝像頭監控畫面被技術抓取、轉載。在這些視訊畫面中,市民在飯店登記入住、網吧上網、遊泳池遊泳或是吃飯逛街打哈欠,都被清晰地記錄下來,全球直播。而成都包括青城山、西大街以及若幹網吧、服裝店在内,有177處公共區域“入鏡”,其中包括一家遊泳館。在得知被監控畫面全網直播後,不少市民驚呼:“這也太讓人覺得不舒服了!”29日,再次登入此網站,發現已無法正常連結。但通過搜尋平台,仍可以看到各種收費或免費的“監控遠端檢視平台”。對此,律師認為,按照相關法律,網絡直播視訊可能涉嫌侵犯市民的知情權、肖像權、隐私權等合法權益。

月銷量近5萬筆網上百餘元攝像頭賣得火

在某購物網站上輸入“監控攝像頭”關鍵詞,網頁上出現超過500個搜尋結果。這些攝像頭的價格從100多元到數百元不等,一款售價為128元的無線攝像頭,月銷量高達近5萬筆。記者随機點了一個月銷量近萬筆的某高清夜視網絡攝像頭,據客服介紹,隻要有網有電,按照說明書,插上插頭就可使用,“開店的或者獨居的人喜歡買,安裝起來很友善,通過電腦、手機軟體等可實時監控,主要用于防盜,也有些家庭專門買來監控孩子卧室。”記者随後下載下傳并安裝了與該攝像頭配套的遠端監控軟體,除了自己添加裝置中的視訊外,還可以看到全國其他地方的各種監控視訊。點選進入軟體後,有街景、風景區等選項,如果你想看街景,點選街景後,螢幕中就會顯示出某地街上的監控實景。對于此舉是否存在隐私洩露的風險,客服解釋,他們采用的是銀行級保密,“别人隻能看到你分享上去的視訊,而系統預設是不分享的。”

攝像頭敞開賣無須身份證明和申報材料

29日下午,來到成都磨子橋一家電腦市場,到處可見叫賣攝像頭的商家。有商家指着頭頂上一個圓形攝像頭介紹起來,“這個500多元,使用很簡單。”說着,他打開手機,進入app,攝像頭拍到的内容立刻在螢幕上顯現。商家表示,隻要手機有4g信号,在哪裡都可以随時監控。商家透露,這款攝像頭賣得很火,買家有飯店、茶樓,但最多的還是私人,主要安裝在家裡,用于監控保姆和孩子。為了不被發現,很多人還特意把監控加以僞裝,放進洋娃娃或吊頂上。該商家稱,賣家隻負責賣産品,不會包安裝。是以,很多人買了攝像頭之後到底拿去做什麼并不清楚。随後,又走訪了多個商家,發現攝像頭敞開賣,買家均未被要求出示身份資訊,也未提出需要申報材料和稽核購買目的。

安防公司規定拒絕在客房和住宅安監控

随後聯系上成都一家安防公司,從業人員辜小姐說,公司主要負責給小區、茶樓安裝監控,其目的是為了防盜。監控攝像頭安裝的地點均在樓道、大廳、走廊等公共區域,“如涉及到客房、住宅内安裝,按照公司規定,我們會予以拒絕。”她說,事實上在大多數安防公司,一般不會在涉及個人隐私的地方安裝攝像頭。辜小姐說,買家大多是正規機關,為了防止監控内容被洩露,公司對監控設定了各種權限,一般人無法看見。在安裝監控的過程中,他們也會對使用人員進行教育訓練,着重強調不能随意竊取和洩露監控内容。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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