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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訊共享更應盡享

近日,中央編辦(國務院審改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總局聯合印發通知,明确從2017年上半年起,公安部、工商總局、中央編辦、民政部向各地政務服務大廳(網)提供行政審批中使用頻率最高的公民、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4類基本資訊。

公民、企事業機關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是行政審批中使用頻率最高的資訊,用以核對申請人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唯一性,保障行政審批依法實施。但由于這類資訊尚未實作全國共享,給申請人帶來諸多不便,申報材料重複送出、重複審查、重複證明等大量存在,不同程度地加劇了行政審批難。

事實上,企事業機關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大多已經按要求通過網際網路向全社會釋出,可以通過相關網站查詢。隻不過,這些查詢網站可能還沒有統一連結到各地政務服務系統,有的資訊檢索和查詢模式不夠優化,有的查詢頁面不能直接列印,不友善制作書面檔案存檔,一些辦事人員由于嫌麻煩等,仍傾向于要求辦事群衆不斷重複提供申報材料。

相比企事業機關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公民基本資訊屬于個人隐私,各地政務服務大廳(網)之前并未獲得授權共享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中的公民基本資訊。公民基本資訊共享,在技術上并無難度,隻是在便民利民服務與資訊安全管理之間,需要達成更好平衡,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和個人資訊洩露補救制度,切實保護國家資訊安全及公民個人隐私。

此番多部門聯合行動,力推行政審批4類資訊全國共享,目的在于打破相關的資訊壁壘,讓公共資訊在部門間流動起來,提高共享資訊的公共服務利用水準,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證明和無謂證明、奇葩證明,提高行政審批的效率和地方優化服務的意識,最終實作“一号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切實緩解行政審批難。是以說,“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是大有可為的,能夠資訊共享的都應該資訊共享,能夠網上辦的事情都應該網上辦,能夠節省的辦事成本都應該一律削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讓資訊多跑路、讓群衆少跑腿,受益的其實是整個社會。(舒聖祥)

本文轉自d1net(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