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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一年來網絡安全事件造成915億元損失

2016中國網際網路釋出《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報告》顯示,近一年,因網民權益被侵犯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達915億元,人均133元,比去年增加9元。

《報告》指出,網民的經濟損失主要是因垃圾短信、詐騙資訊、個人資訊洩露等造成的。以垃圾資訊為例,《報告》稱,近半年網民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郵件18.9封,垃圾短信20.6條,而騷擾電話則是網民最反感的騷擾來源。

在詐騙資訊類型方面,《報告》指出,76%的網民遇到過冒充銀行、網際網路公司、電視台等進行中獎詐騙的網站,這種情況排在詐騙資訊第一位,其次是冒充10086、95533等僞基站資訊。此外,收到過“冒充蘋果、騰訊等公司進行釣魚、盜取賬号的電子郵件”的網民也占51%。還有近半數的網民遇到過冒充親朋好友進行詐騙的情況。

在網絡資訊時代,不法分子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往往是無孔不入。特别是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今天,網民在網上購物的過程中同樣有可能面臨個人資訊被洩露等重大風險。

針對網民在網購時可能面臨的風險,一部針對性極強的法規已然在出台的路上。今年3月,全國人大财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明确表示,2013年底正式啟動立法工作的《電子商務法》已經形成法律草案稿,《電子商務法》将制定和細化在平台追責、資訊源頭保護等多方面的措施。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研究員趙萍認為,想要保護網購消費者的權益,企業以及相關的銀行、電信等機構應該通過更加專業化的運作和更專業的技術手段遏制不法行為的發生,政府也應肩負起更多的監管職能。此外,各方的關注點不應隻局限在購買商品方面,還應考慮到消費者在購買金融、資訊等服務時可能遭遇的危險,讓法律和監管能覆寫到消費者所有的消費領域和消費環節。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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