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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大資料”做好投資價格統計改革

今年初,國家統計局關于開展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國統字【2017】1号通知下發以來,國家統計局沈陽調查隊高度重視。在反複學習和消化了解的基礎上,對改革内容中的每個環節進行了摸底調查,在與市統計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後,對做好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制度改革方案提幾點建議,以資全國統計同仁探讨。

改革背景

我國從1991年開始按年度編制固定資産投資價格指數。根據需要,1997年将報表調整為半年和年度兩次報表,并增加了分類工程投資價格指數。2003年改為季度報表。随後,又改進了裝置、工器具價格指數由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直接取得的計算方法,一直沿用至今。伴随着資訊化社會的快速發展,舊的《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制度調查方案》與企業經營模式、市場化發展嚴重脫節。為此,适時推進本專業統計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投資企業經營模式影響了投資品價格資料的準确性。投資企業大多數是将投資在建項目承包給一個或幾個建築機關施工方,建築機關施工方又将施工項目細化承包給個人。這種經營運作模式,給投資或建築施工企業采集和上報投資品價格帶來很大困難,部分企業甚至無法從個人購買行為中得到所要采集的投資品價格。這種情況下,企業上報資料往往是參考網絡建築用材料價格進行上報。

資料處理程式老化跟不上現代資訊技術發展需要。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專業所使用的資料處理程式是2003年編制的。經過十幾年的資訊技術發展,計算機技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老化的資料處理程式與現代計算機水準無法比對。每個調查樣本企業為能正常上報資料,隻能保留一台老式計算機進行資料上報。盡管這樣,每個季度在組織報表資料上報時,還是有部分樣本企業資料處理程式無法運作,隻能按照原始的紙媒體形式上報報表。

指數計算方法和産品分類與其他專業銜接性不強。現行的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中,各類指數隻有同比指數,沒有環比和定基比指數;調查産品分類隻有大類和代表産品的兩級目錄,而目前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有大類、中類、小類、基本分類、代表産品和規格品六級分類。無論計算方法還是産品分類都過于單一化,與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房地産價格調查、居民消費價格調查等資料無法銜接。

以“大資料”重構

指數的可行性

固定資産投資價格指數由建築安裝工程價格指數、裝置工器具價格指數、其他費用價格指數構成,其中建築安裝工程價格指數又由材料費價格指數、人工費價格指數和機械使用費價格指數構成。目前,各類指數都要通過投資或建築企業統計人員填報基礎資料彙總得出,這種方法即落後于資訊化時代的發展,同時又無法保證資料品質。是以,以“大資料”理念,重構固定資産投資價格指數是大勢所趨。

關于材料費價格指數由工程造價辦公室釋出的資料和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中的相關資料替代問題。通過與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造價站(以下簡稱造價站)溝通了解到,造價站每月出版的《建築與預算》刊物中,每月月底釋出的涉及建築材料28類、2061個品種價格是編制工程預算、結算以及招投标報價的參考依據,資料來源真實,能夠客觀反映沈陽市材料價格變動趨勢。另外,固定資産投資中建築企業所用材料,一般都采購自工業企業,材料價格指數與工業生産者購進價格中建築行業産品價格指數高度相關,同時每月月底也可以獲得價格資料。

關于人工費價格指數由勞動工資中的建築業平均工資代替問題。通過與沈陽市統計局人口與就業統計處溝通,勞動工資統計中的建築業平均工資,是由沈陽市1000多家有資質的投資和建築企業上報的所有從業人員的混合平均工資構成,與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中的人工費口徑比較接近,用于進行替代較為理想。但勞動工資統計為每個季度季後之月月底公布資料,即一季度建築業平均工資,在4月底方可取得。

關于其他費用價格指數由銀行利率、人員工資和土地價格等相關資料代替問題。通過與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土地交易中心等部門溝通,每月底能夠取得當月土地交易面積和土地成交額資料,據此推算出土地混合平均價格。而其他費用價格指數中涉及到的人員工資可用建築業勞動工資替代,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標明指定銀行統計。

用“大資料”替代

各分類指數的銜接性

從各種分類看。對《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制度改革試點調查方案》調查産品目錄與《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方案》和《建築與預算》産品目錄進行對比發現,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産品大、中、小類與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分類不同,但基本分類有84%的材料與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目錄中基本吻合。造價站有2個基本分類可以彌補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的不足。總的來看,銜接率接近90%。此外,雖然産品相關度較高,但由于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涉及到的産品是按用途分類,而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涉及到的産品是按用途材質分類,是以在取數時會産生一定的麻煩。

從取得資料時間看。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造價站和土地交易中心所得資料均可在每個月月底取得,而勞動工資資料隻能在季後月底取得。

從替代資料的吻合度看。通過金融機構一年銀行貸款利率和人員工資解決“前期工程費”“施工工作費”和“建設機關其他費用”指數計算,不足以滿足各類價格指數的編制需要。

改革建議

繼續完善一套表建設。其一:要修改和完善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産品目錄,使其能夠滿足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需要。取消造價辦取數途徑,避免不必要的環節。其二:利用完善後的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中建築及非金屬類價格指數替代固定資産投資價格中的材料費價格指數即可。避免重複取數、重複計算和重複彙總的不必要工作。

取數錯位法解決彙總問題。固定資産投資價格中的人工費可用上一個季度建築企業從業人員工資代替,解決不同專業上報時間不同步的問題。基于工業生産者價格調查和土地交易中出數時間均在月底,建議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報表時間由過去的3、6、9、12月上報,改為1、4、7、10月上旬上報。

納入統計網絡直報系統管理。固定資産投資價格統計制度改革箭在弦上,就要加大改革的步伐,與其他專業同步,采用網絡直報系統收集、報送、計算和彙總。此次固定資産投資價格專業統計制度改革涉及各個委辦局部門較多,做好基礎建設性工作,促使本專業一步到位地推行統計網絡直報工作十分必要。

取消其他費用價格指數的編制。固定資産投資價格調查中的其他費用價格指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土地取得費用,二是前期工程費,三是施工工作費,四是建設機關其他費用。由于投資或建築施工企業每一個投資在建項目的地點、項目規模、用勞工員數量及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均無可比性。是以,建議取消該類指數的編制工作。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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