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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已成社會普遍焦慮 給個人資訊加上防護鎖

接到騷擾電話,對方上來就能喊出機主名字;收到詐騙短信,對方詳盡掌握客戶的消費資訊……個人資訊安全,已成為越來越多人關注的焦點。11月21日,《中國個人資訊安全和隐私保護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釋出。這份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與市場研究機構封面智庫聯合釋出的報告,正是針對當下普遍存在的資訊安全焦慮而出爐的。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介紹,這份基于104.8萬份調查問卷的報告顯示,個人資訊安全已成社會普遍焦慮,針對“你覺得個人資訊洩露問題嚴重嗎”這一問題,分别有43%和29%的參與者認為“嚴重”和“非常嚴重”。但另一方面,使用者對個人隐私的保護意識十分淡薄。高達55%的參與者将證件影印給相關機構時,從不注明用途;47%的參與者經常将寫有個人資訊的快遞單直接扔掉。

專家表示,保護個人資訊隐私,應該從使用者端自我保護、加快立法、加強執法、平台加大自律等多方面入手。如此,才能為個人資訊加上牢固的防護鎖。

從使用者端而言,芝麻信用法務總監聶正軍建議,使用者提供證件影印件要注明用途、并注明他用無效;扔掉快遞外包裝,一定要處理掉個人資訊。此外,考慮到木馬病毒等情況,不建議在電腦等存儲密碼等敏感資訊。

“應建構統一立法架構、加大司法打擊力度、確定維權管道順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校長林維表示,“社會生活中包括線上和線下的絕大部分領域,都已經有了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規範,隻是這些規範在形式上過于分散,對于普通群眾和商家來說,都難以形成直覺認知,應盡快通過個人資訊保護法。”

在執法方面,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周漢華則表示,針對個人資訊的非法擷取與利用的司法判決與個人資訊洩露的普遍狀況相比,并不成比例。“從源頭堵截個人資訊洩露的行動已有展開,但尚存不足,對于已形成産業鍊的個人資訊地下産業,缺乏全面有效的打擊和懲處措施。”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由此建議,可行的舉措是改變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将目前的“誰主張誰舉證”改為“舉證責任倒置”,即不是由原告提供證據來證明被告以不恰當的方式獲得了個人身份資訊。

在監管之外,專家們還認為,掌握使用者個人資訊資料的網際網路平台也應承擔更多責任。他們建議,應提高征信機構和資料資訊行業的準入門檻,全面落實使用者授權機制。螞蟻金服旗下芝麻信用總經理胡滔也表示,除了制度建設,企業技術能力也是重中之重,“比如,可通過軟體開發工具包的方式,讓資訊通過授權的方式輸出,減少使用者資訊直接流轉的環節,等等。”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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