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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料時代審計技術方法的發展趨勢

步入新世紀以來,資訊技術迅猛發展,與之相伴随的是給整個社會帶來了一場生産生活方式以及思維模式的變革,進而使我們的工作生活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大資料已經成為與石油相媲美的一項戰略資源,可以說,大資料時代已經到來。國家審計機關作為與資料密切接觸的部門,必将會迎來大資料時代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面對大資料時代這一發展趨勢,國家審計機關已經開展了“金審工程”一期、二期,并部署了三期工程。“金審工程”的穩步推進,必将有助于實作國家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充分發揮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一、大資料的特征

在“雲計算”、“物聯網”等資訊化時代的新名詞沖擊着我們大腦的同時,“大資料”也已悄然進入了我們的視野,并成為了我們工作生活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名詞。但是,究竟什麼是“大資料”?尚沒有學者給出一個明确的定義,人們也無法嘗試給出一個定義,因為随着大資料時代的發展,“大資料”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斷擴大。因而,我們隻能從大資料的基本特征來進行一個把握。根據大資料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我們可以将大資料概括為以下四個特征:

第一,資料體量巨大。根據國際資料公司2011年釋出的權威報告顯示,資訊資料正以每兩年增長一倍的速度上升,以2011年為例,當年全球資料總量高達1.8萬億gb,而十年之後将增至35萬億gb。這樣的大資料意味着什麼?如果把這些資料全部記入書中,可以覆寫美國52次,存儲在CD光牒裡可以堆成5堆,每一堆都可以抵達月球。

第二,資料快速變化。大資料時代的各類資訊變化迅速,特别是涉及到電子商務領域的資訊。以網上交易為例,交易時間的短暫性導緻交易資訊會瞬間消失,如果相關資訊需求者不能對交易資訊進行及時采集分析,就會喪失資料的時效性,進而使資料喪失價值。因而在資料處理方面就有了著名的“一秒定律”,即要在秒級時間内給出分析結果,否則資料就會喪失其利用價值。

第三,資料類型多樣。資料類型的多樣化也讓資料類型分為結構化資料與非結構化資料。傳統的資訊環境下,我們主要面對的是結構化資料,例如财務資料。但是在大資料背景下,我們面對的則更多的是非結構化資料,包括音頻、視訊、圖檔、地理位置資訊等。這些資料随着資訊技術的發展不斷地更新演變,也對資料的處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價值密度低。大資料僅僅有海量資料還是遠遠不夠的,資料本身還要具有價值性,而且價值的高低與資料總量的大小往往成反比。價值密度低并不是說資料庫本身是沒有價值的,而是針對大資料本身,就拿視訊為例,長時間的視訊監控裡,對于資訊需求者來說可能僅僅也就有幾秒鐘的視訊有用。因而如何通過強大的機器算法更迅速地完成資料的價值“提純”成為目前大資料背景下亟待解決的難題。

二、大資料審計的必然性

(一)國家審計外部環境的變化。就拿基層審計機關為例,傳統的審計組織管理模式主要實行以單一的審計小組進行“單兵作戰”的方式開展審計工作,進而導緻各個小組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資料也無法進行有效的利用與整合。但是大資料時代的到來改變了國家審計的外部環境,一方面資料規模逐漸擴大,另一方面被審計機關的資料化水準逐漸提高。因而一方面傳統的審計組織模式無法實作資料資源的有效共享以及實時跟蹤,另一方面審計組内部也缺乏資訊技術運用的專門人才。因而審計資源無法得到充分整合發揮,增加了審計成本與風險。

(二)國家審計職能的拓寬。國家審計屬于經濟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在整個國家治理結構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審計部門已經習慣于對被審計機關的财政收支以及财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人類進入大資料時代以來,審計部門面對大資料帶來的挑戰越來越嚴峻,國家審計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與其他子系統保持着密切的聯系,能夠接觸到政府各部門、各行各業的資料。通過大資料技術的支援,審計部門的審計職能已經不僅僅停留于問題的揭示、監督以及披露階段,而是通過對相關資料的整理分析,揭示資料背後隐藏的體制機制性問題。

(三)審計監督全覆寫的必然要求。2015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審計全覆寫的實施意見》第七條“創新審計技術方法”,提出審計機關要建構大資料審計工作模式;要建立健全資料定期報送制度;要建構國家審計資料系統和數字化審計平台;要探索建立審計實時監督系統,實施聯網審計等。這表明,國家層面對大資料時代背景下實行審計監督全覆寫已經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大資料技術是推動審計監督全覆寫的有力武器與必然要求。

三、大資料審計應當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大資料安全問題。大資料時代審計機關不得不面對資訊安全方面的挑戰。誠然,大資料是一項寶貴的審計資源,通過大資料審計可以分析被審計機關的潛在問題,進行風險預防,更好地發揮審計職能。但是審計機關獲得的審計資料也随時面臨着資訊洩露的風險,以基層審計機關為例,大部分的基層審計機關還是習慣于運用外網辦公,而外網則很容易受到黑客的入侵,如果不法分子将這些資料進行非法利用,後果不堪設想。

(二)資料共享問題。如今基本上所有的被審計機關都已經實作了會計電算化,但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部門之間無法實作資料資訊的共享,審計機關對被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時,被審計機關也有可能對資料資料進行選擇性提供,這就不利于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更不利于審計職能的充分發揮。因而,從政府整體層面上應當打破這種利益藩籬,實行資料跨部門流動的管理機制,實作資料共享。

(三)大資料平台問題。資料的支撐是開展大資料審計的關鍵,因而審計系統應當從整體層面上将目前存在的簡便易行的大資料分析工具進行整合,進而形成大資料分析平台供審計人員使用,使資訊的粗放式發展向集約式發展轉變。同時,應當試行将審計的大資料平台與财政、稅務、金融等大資料平台進行對接,建立由政府主導、審計部門主推、相關部門參與的大資料共享平台,将一個個“資訊孤島”有機連接配接起來。

四、大資料時代審計技術方法的發展趨勢

(一)單一事後審計向事中與事後審計相結合。傳統的國家審計往往是在被審計機關經濟業務完成以後才開展審計,而且主要依賴于被審計機關提供的财務會計資料來進行審計,因而往往是通過對财務資料的審查來發現問題,進而造成了“局部反映整體”這一突出問題,并且具有明顯的滞後性。然而在大資料這一時代背景下,被審計機關的所有經濟活動基本都以資料形式來進行反映,因而這就為審計部門開展事中與事後審計創造了便利條件,規避了抽樣審計帶來的審計風險,從多角度深層次的挖掘資料資訊價值,實作審計的預防與監督職能。

(二)單一現場審計向現場與遠端審計相結合。傳統的國家審計面對的都是被審計機關的小量資料,因而審計部門往往以科室為機關向被審計機關派出審計組開展現場審計。但是面對大資料時代的海量資料,這無疑給審計組現場審計帶來了壓力與負擔。因而大資料時代背景下的聯網審計使得審計機關可以通過被審計機關的資料終端實作對被審計機關業務的實時監測,對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評估,進行常态化、資訊化的跟蹤審計,從時間上實作審計監督全覆寫,進而更好地實作審計事後監督向事前預警轉變,實作國家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減少經濟資源的損耗浪費。

(三)單一靜态審計向靜态與動态審計相結合。傳統的國家審計往往是對已經形成的會計資料資料進行靜态審計,而靜态審計不利于對被審計機關的動态資料進行分析,因而不利于揭示被審計機關的潛在風險,無法實作審計的風險預防職能。大資料審計技術給我們審計機關帶來了技術與思想觀念上的變革,部分地區已經建構了實時監控、動态監控的審計系統,開始向持續性審計、動态審計進行轉變,提高審計的品質和效率。因而大資料時代的到來必将使我們傳統的靜态審計轉變為風險導向型審計,通過動态審計更好的履行審計職能。(泗陽縣審計局 周威)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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