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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變量與局部變量差別

成員變量:作為類的成員而存在,直接存在于類中。所有類的成員變量可以通過this來引用。

class a { 

int a;//成員變量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his.a=3;

}

局部變量:作為方法或語句塊的成員而存在,存在于方法的參數清單和方法定義中。

 public void change1(int i){    

        i = 1234;    

    }    

 差別:

成員變量可以被 public,protect,private,static等修飾符修飾

局部變量不能被控制修飾符及 static修飾;

兩者都可以定義成final型。(控制修飾符:public,protect,private等)

成員變量存儲在堆,成員變量的作用域在整個類内部都是可見的,所有成員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通路權限允許,還可以在類的外部使用成員變量。

局部變量存儲在棧,局 部變量的作用域僅限于定義它的方法,在該方法的外部無法通路它。

3.  成員變量,如果是執行個體成員變量,它和對象的生存期相同。而靜态成員變量的生存期是整個程式運作期。

局部變量的生存周期與方法的執行期相同。 當方法執行到定義局部變量的語句時,局部變量被建立;執行到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最後一條語句時,局部變量被銷毀。

4.  成員變量有預設值,基本類型的預設值為 0,複合類型的預設值為null。(被final修飾且沒有static的必須顯式指派)

局部變量不會自動指派,是以局部變量在定義後先要賦初值,然後才能使用。

注意點:局部變量可以和成員變量同名,且在使用時,局部變量具有更高的優先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