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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坦克遭遇“商标危機”,品牌獨立前景存疑

作者:經濟觀察報
長城坦克遭遇“商标危機”,品牌獨立前景存疑

經濟觀察報 記者 王帥國 近日,長城汽車申請的與坦克汽車相關的一批商标處于無效狀态一事,引發外界廣泛關注。長城汽車申請的坦克wey、坦克400、坦克500和坦克600等商标,均處于商标無效狀态,而坦克300目前的商标狀态是駁回複審中。

10月21日,坦克汽車的一位内部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目前長城汽車申請的坦克系列商标正在申請中,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但對于長城汽車為何沒有申請“坦克 tank”商标,該人士并未作出回複。

據記者了解,坦克品牌是長城汽車在今年4月份才獨立出來的一個全新品牌,該品牌主打輕奢硬派越野。最早坦克隸屬于wey品牌,源于一款車wey坦克300。後來因為該車銷售火爆,長城将坦克從wey品牌中獨立出來,作為其進軍硬派越野市場的全系品類。

然而,當衆多車型商标注冊遇到問題,坦克日後的發展将面臨什麼樣的影響?

商标緣何注冊不成功

經濟觀察報記者從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下稱“商标局”)查詢到的資料顯示,在“坦克tank”商标的申請人中,并沒有長城汽車的身影。另外,作為唯二“坦克汽車”商标的申請人,長城汽車的商标申請類别也并非國際分類中的第12類(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而是與汽車行業關系并不密切的第9類(科學、航海、測地、攝影等)和第35類(廣告、實業經營、實業管理、辦公事務)。

長城汽車申請的3個“坦克400”商标中,國際分類為第37類(房屋建築,修理,安裝服務)的已經注冊成功,第12類和第35類為無效狀态;申請的3個“坦克500”商标中,國際分類為第37類的商标狀态為“駁回複審中”,第12類和第35類為無效狀态;申請的6個“坦克600”商标中,國際分類為第37類的已經注冊成功,2個第12類(圖案不同)和1個第35類商标狀态為“駁回複審中”,1個第25類(服裝,鞋,帽)的商标狀态為“等待實質稽核”。

從查詢結果來看,長城汽車并非沒有全然獲得任何坦克系列商标。但是,在上述提到的幾個商标中,已經注冊完成且與汽車行業的相關的隻有第37類(包含陸地機械車輛維修)。

對于坦克汽車系列部分商标沒有注冊成功的原因,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表示:“應該是因為商标缺乏顯著性,即坦克一詞在行業内不能夠進行有效區分,正如飛機大炮拖拉機等詞語不适合做商标一樣。”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底坦克300上市爆火後,已經有一家公司與一位自然人于今年5月申請了坦克300的商标,不過分類并非第12類。目前,上述兩位申請人申請的商标狀态均為“等待實質稽核”。換言之,坦克300的商标已經被其他人搶先注冊。

對此,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對記者表示:“一個成功的商标對于企業來說可以起到如虎添翼的效果,可以很好地代表企業和産品的特點、特征、形象、甚至企業文化等等。對于長城汽車來說,如果(坦克汽車系列商标)被他人搶注成功,并且搶注成功的企業也不願意轉讓(即花錢也擺不平),那麼就意味着長城汽車之前的營銷努力可能都要付之東流了。”

坦克獨立将遇阻?

作為一款定位智能豪華越野suv的汽車,坦克300在去年上市後迅速蹿紅。汽車行業觀點認為,坦克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消費市場,因坦克300售價僅20萬元左右,降低了那些想要體驗越野樂趣但自身經濟實力又不足的人的擁有門檻。與其他業内競品相比,牧馬人、奔馳大g均為進口車,消費者要付出更高昂的代價才能擁有。

銷售數字說明了坦克品牌的受追捧程度。根據長城汽車公布的銷量資料,9月份坦克300銷量8021輛,創坦克300單月銷量新高,前三季度,坦克品牌累計銷量為52572輛。

坦克品牌獨立至今剛剛半年時間,但該品牌推出新品的節奏很快。此前坦克規劃了坦克400、500、600、700、800、900等多款産品。在今年8月底舉辦的成都車展上,坦克400與坦克500兩款車迎來第一次亮相,在當時吸引了大量越野愛好者的圍觀。

從整個長城汽車來看,這幾年長城汽車發展突飛猛進,年銷量穩居百萬輛以上,成為自主車企龍頭之一。行業分析認為,這背後一大原因在于長城的多品牌發展,目前長城汽車已經有哈弗、wey、坦克、炮、歐拉、沙龍六大品牌體系。

此外,在品牌營銷方面,長城開辟了行業内獨有的“品類營銷”。根據長城的規劃,長城哈弗品牌主攻suv市場;歐拉品牌主打電動車,且傾向于女性消費者;炮品牌主打皮卡市場;wey品牌走輕奢時尚風,未來還計劃回歸轎車領域;而坦克品牌則瞄準硬派越野車市場。未來的沙龍品牌将主攻高端智能純電市場。

在長城汽車的多個品牌中,坦克品牌被視為一個“拳頭”品牌進行打造,坦克代表着長城汽車在suv領域的豪華、越野新高度。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坦克品牌在商标問題上出了一些小狀況。這引發外界對坦克品牌獨立前景的憂慮。

從汽車行業來看,一個品牌的獨立包括名稱獨立、形象獨立、營運體系和營銷體系獨立等多個層面。然而目前,坦克品牌車型仍舊在wey品牌的銷售店内同店銷售。由此,有行業觀點指出,坦克品牌獨立的步伐緩慢,獨立之後或将因為商标問題而遇阻。

同時,也有抱有不同觀點的人。張孝榮表示:“不注冊商标,企業也可以繼續使用坦克品牌。在現今的法律環境下,别的企業也難以搶注,雖然沒有商标法的保護,但也能夠受到反不正當競争法的保護。”

坦克注冊商标遇到問題,不意味着長城汽車沒有了回旋餘地。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宋竟一律師認為,若商标被惡意搶注,長城汽車可能會面臨以下困境:搶先注冊的商标的存在可能構成阻礙長城汽車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進行商标注冊的障礙,自身商标可能無法核準注冊,進而使商标使用受到限制,甚至不得不變更商标或字号;惡意注冊多半是攀附長城公司知名度的小公司或個人,容易造成公衆認知混淆,損害長城商業信譽,進而弱化在先權利人的品牌識别度。

宋竟一律師進一步表示,對于惡意搶注行為,長城汽車作為在先權利人而言,有以下法律救濟途徑:及時關注相關商标的申請狀态,如果還未被核準注冊,可以在商标公告階段及時提出異議,避免被核準注冊,如果商标已經被注冊下來,可以以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惡意搶注損害長城公司在先權利為由,請求商标局就訴争商标作出予以撤銷或宣告無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