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李江瑞
據省公安廳消息,2017年,河南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辱警、暴力抗法襲警等違法犯罪行為,查處一大批有影響的維權案(事)件。據統計,2017年共查處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案(事)件1475起,與2016年1040起同比上升41.8%;處理不法侵害人員2046人,與2016年1574人同比上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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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典型案例
一、鄭州市警察局嵩山路分局“1·2”暴力抗法襲警案
2017年1月2日21時許,鄭州市警察局嵩山路分局巡邏3号值班民警李東超按照110指揮中心指令,帶領巡防隊員荊衛民在處置淮河路歌迷ktv門口打架警情中,遭到一方當事人王某某、閻某某和種某某三人辱罵毆打,造成民警李東超受傷。1月3日,王某某、闫某某、種某某三人被嵩山路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刑事拘留。2月9日,種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審,闫某某、王某某被二七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準許逮捕,3月20日被移送審查起訴。
二、開封市警察局柳園口分局“3·1”暴力抗法襲警案
2017年3月1日20時許,開封市警察局柳園口分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柴勝、康曉東帶領輔警劉輝、金相彬駕駛警車在轄區開展例行巡邏中,發現一轎車存在“s形”行駛道路違法行為,就予以查糾。在查處中,闫某某拒不配合,謾罵民警,将輔警劉輝右手食指咬傷,用拳頭擊打輔警金相彬臉部。後經鑒定,劉輝、金相彬損傷程度為輕微傷。3月3日,柳園口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闫某某依法刑事拘留,3月17日被龍亭區人民檢察院準許逮捕,4月1日起訴至龍亭區人民法院。
三、封丘縣警察局“4.15”辱警案
2017年4月15日15時30分,封丘縣應舉鎮東大村張某某與劉某某、孫某某等7人在劉某某家飲酒後,駕駛一輛套牌奔馳轎車到嘉聯生态園遊玩,倒車時撞壞特勤大隊執勤車輛。特勤隊員盤問涉嫌醉駕(事後鑒定,酒精含量為135mg/100ml)的張某某時,遭到乘車的劉某某等人毆打。案發後,張某某、劉某某等四人被封丘縣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辦理期間,多個微信圈内出現大量惡意辱罵民警,诋毀公安形象的相關文字和視訊。4月19日,網上辱警者孫某被抓獲歸案,封丘縣局在認真調查後,以公然辱罵他人、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依法對孫某合并執行行政拘留16日。5月1日,封丘縣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尋釁滋事,将另一名網上辱警者毛某依法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
四、洛陽市警察局伊濱分局“5.1”暴力抗法襲警案
2017年5月1日9時50分,伊濱分局接到報警稱:伊濱區顧龍路李村鎮武屯村93公交站有人攔車堵路,影響正常通行,值班民警王天等迅速趕到現場處置。酒後的劉某某以拆遷問題未解決為由,拒不服從民警勸阻。在強制帶離過程中,劉某某扇民警耳光,對協警司馬偉鵬、智甫甫進行了暴力襲擊。5月1日,嫌疑人劉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伊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5月15日,被洛龍區人民檢察院準許逮捕。
五、鄭州市警察局長興路分局“7.26”暴力襲警案
2017年7月26日17時30分許,鄭州市警察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孔令廠帶領孫斌、潘坤等四名輔警在北三環電廠路口執勤時,發現靳某(女,30歲,河南省電視台從業人員)駕駛豫arz669轎車有不按規定變更車道的道路違法行為,就予以查糾。期間,輔警孫斌要求靳某出示行車證件并告知其存在的道路違法行為時,靳某拒不停車。在車輛被攔停查驗證件過程中,靳某不服從管理,謾罵執勤人員,撕扯輔警孫斌警服和反光背心,兩次扇輔警孫斌耳光,後被控制。鄭州市警察局長興路分局受理該案後,經過認真調查,以毆打他人對靳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因靳某系孕婦,行政拘留不予執行。
六、項城市警察局“8.28”妨害公務案
2017年8月28日22時36分,項城市警察局110指揮中心接群衆報警:在新火車站廣場夜市攤有人打架。千佛閣派出所民警趙森、崔治亞等接到指令後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在現場調查詢問時,當事人胡某某(醉酒)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辱罵、撕扯和毆打民警趙森,導緻趙森的左胳膊、胸部受傷(後鑒定為輕微傷)。胡某某被強制傳喚至派出所後,又朝輔警魏治虎胸部跺了兩腳。8月29日,項城市警察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胡某某依法刑事拘留,11月8日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胡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向項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七、洛甯縣警察局“8.2”妨害公務案
2017年8月2日22時許,洛甯縣警察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執法時,查獲駕駛員盧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民警在将盧某某帶到移動警務車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時,盧某某給其“幹爹”段某某(男,時任洛甯縣政協常委)打電話。22時40分許,段某某帶領李某某、吳某某等人先後趕到現場,段某某等人在說情無果的情況下對執勤交警進行辱罵,圍攻推搡,引起群衆圍觀,造成現場秩序混亂,緻使執法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在将盧某某帶到交警大隊三中隊辦公室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時,段某某又帶人來到交警大隊三中隊辦公室,再次對民警進行辱罵,并将盧某某強行帶走。8月15日,迫于壓力,段某某等人投案自首,洛甯縣警察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段某某、李某某、吳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段某某、李某某、吳某某3人被取保候審,該案正在依法辦理中。
八、汝南縣警察局“11.8”酒後襲警案
2017年11月8日13時30分許,在汝南縣天中花園小區,徐某某、劉某某等人酒後将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正在使用的活動闆房損毀。接警後,汝南縣警察局汽車站派出所民警張炳文、王軍偉到現場處置,當事人徐某某酒後逞強,不聽民警勸阻,反而對民警王軍偉謾罵、毆打,并朝王軍偉臉上吐痰,對民警進行侮辱。11月13日,汝南縣警察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徐某某依法刑事拘留。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故意損毀财物、涉嫌妨害公務兩項罪名被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準許逮捕。
九、商丘市警察局“10.14”網絡辱警案
2017年10月14日9時20分許,王某某乘坐車牌号豫ndl*99的黑色豐田卡羅拉轎車準備通過濟廣高速豫魯界治安檢查站時,看到濟廣高速豫魯公安檢查站民警正在對其他過往車輛及人員安全檢查,遂用其手機錄制公安民警執勤現場,并在錄制過程中出言辱罵、诋毀公安檢查站民警,而後王某某将此音視訊上傳至用自己手機号(1779****660)注冊的快手平台(小樹16**,id:4332065**)上,供其他快手平台使用者浏覽。10月20日,商丘市警察局梁園分局以尋釁滋事對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十、盧氏縣警察局“2.20”網絡辱警案
2017年2月20日,盧氏縣警察局特巡警大隊三中隊民警馮青方申請維權,稱有人在百度貼吧盧氏吧上發貼對其進行辱罵。經查,2017年2月16日18時44分許,索某某使用網名“曾經的過客無悔”在盧氏吧發“盧氏巡警”為名的文章,對特巡警大隊曾經處罰過他車輛違法的民警進行公然辱罵,引發大量人員跟帖。2017年2月23日,盧氏縣警察局以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将索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河南商報見習編輯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