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張苗5月30日灣區報道】奧克蘭規劃和建築部門的一名首席工程師哈蘭(david harlan) 周一在庭上作證時表示,2016年發生的導緻36人死亡的“幽靈船”(ghost ship)大火,出事的倉庫并沒有申請住宅許可證(residence permit)。哈蘭也證明,沒有人申請過舉辦音樂活動和派對的集會許可證(an assembly permit)。
奧克蘭“幽靈船”倉庫大火的2名被告是阿爾米納(derick almena)和哈裡斯(max harris),他們分别被指控犯有36個過失殺人罪。檢察官聲稱阿爾米納和哈裡斯對火災負有刑事責任,由于倉庫沒有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滅火器、煙霧報警器和出口标志,兩名被告沒有時間也沒有辦法讓倉庫内的人逃脫。檢察官還說,兩人違反了倉庫租約的條款,将其變成了一個可容納25人的生活空間,并舉辦了地下音樂派對。
“幽靈船”倉庫火災現場
本周一早些時候,曾在倉庫居住大約18個月的木匠肯農(adam kennon)作證說,當他聽到有人大喊“着火”時,他正在倉庫旁邊的門外抽煙。幾分鐘後,肯農說:“我把人們趕出了側門”,然後跑到附近的一個消防局告訴消防隊員關于失火的消息。
肯農透露,有人告訴他,一名消防隊員已經準備好趕來滅火。但他說,在他回到倉庫後很久,消防隊員才抵達失火現場。這位證人表示,當他住在倉庫時,他認為這座建築是安全的,直到火災發生。
現年48歲的阿爾米納是幽靈船的承租者,28歲的哈裡斯則負責收租金和安排音樂會。檢方認為,幽靈船倉庫沒有居住或舉辦演出的相關許可證,沒有火災警報器、也沒有煙霧探測器,人們可能會在這樣的火災中死亡是可以預見的。
不過,阿爾米納和哈裡斯的辯護律師聲稱,火災是哈裡斯和阿爾米納無法阻止的縱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