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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另一位官員放下了"有效預防重大事件"和疫苗事件登記管理部和監督部的馬力。

編寫|董鑫

7點.m,就在新聞播報開始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了下線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化妝品登記管理司(簡稱中藥監制)原司長王立峰,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涉嫌嚴重違紀。

長春疫苗案發生後,王立峰是第二個脫離原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的人。

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另一位官員放下了"有效預防重大事件"和疫苗事件登記管理部和監督部的馬力。

8月16日,中央政府對長春長生公司疫苗案展開"最強問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吳偉接到通知,接受中央紀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

<h1>"有效預防重大事件"</h1>

時間可以追溯到九年前。

2009年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巡檢工作會議召開,王立峰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長"出席會議并發表講話。

王立峰要求,食品藥品監管檢查要改變工作方式,從"妥善處理毒品危害事件"向"有效預防毒品危害事件"轉變。

首先是找到風險防範的正确方向。特别是在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的基層,藥品品質、流通環節藥品品質和注射用藥等高危藥品,對突發藥品的品質事故更有可能加強對這些重點地區、關鍵環節和關鍵品種的監管。

二是加強藥品風險資訊的收集和評價。特别要注意"内幕報告"和"集中報告某一産品"等清晰準确的藥品風險資訊,評估産品或企業的風險,有針對性地主動,加大監管抽查力度。

王立峰還表示,食品藥品監管檢查要積極主動,預防問題先于可能,盡量減少藥品事故中群衆的損失。

<h1>官員倒台和疫苗事件</h1>

會議一年多後,爆發了兩起疫苗疫情。

一個是熟悉山西"标示疫苗"事件,另一個是江蘇。

當年4月2日,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公布了江西省一起疫苗案件的結果,稱燕神公司在生産人類狂犬病疫苗的過程中偷竊材料,欺詐、逃避監管等違法行為,使不合格産品進入市場,當地公安部門已立案調查。

4月6日上午,原衛生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山西省"标注疫苗"事件召開新聞釋出會。代表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席會議的是王立峰,他當時的職位仍然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監察長"。

當時有傳言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司生物制品科考人員魏亮一直在"雙重調控"。記者會上,有記者向王立峰詢問此事,并詢問藥品監管體系的一些官員是否參與了疫苗事件。

王毅一再強調,腐敗與疫苗無關隻是"時間的巧合"。

但是,這種解釋有點牽強。

梁偉曾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司和藥品安全監督部任職,從事與疫苗和血液制品有關的企業和事務。

2010年11月,在推出七個月後,魏亮被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涉嫌非法向25家企業提供藥品注冊、審批等方面的協助。

<h1>注冊管理司 . .</h1>

上一輪體制改革後,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内事司中,魏亮曾任職的兩個部門改為藥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藥國家藥品監督司)和藥品化妝品監管司。

搜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微信ID:upolitics)發現,這兩個部門都與疫苗有關。

注冊管理部門應當承擔疫苗監管品質管理體系的評價和藥品行政保護的相關工作。

監督部還有更多工作要做。其所屬藥品專項辦公室應當制定疫苗品質管理規範,生産、運作檢驗制度并監督其實施,組織對疫苗生産、流通進行監督檢查,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發現的問題。

8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7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了追究責任,其中5人來自藥品化妝品監管部門。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和化妝品監督司司長、食品藥品稽核檢驗中心主任丁建華被免職;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化妝品監督司原副司長董潤生被免職;

2014年11月至2017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副主任孫敬林被免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稽核檢驗中心副主任職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項藥品監督司原司長葉國慶被免職;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督司藥品專項監察處研究員郭秀謙被免職。

王立峰是疫苗案發後第一個被追究責任的人。

機構改革後,王立峰現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化妝品注冊司司長。

上一次公開露面是在今年6月22日下午,他陪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賈宏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釋出會,介紹加快境外上市新藥審批工作。

當時,距離長春疫苗案引爆還有三個多星期的時間。

不過,王立峰是否與長春疫苗案有關,官方消息尚未進一步披露。

資訊|新華社、時代周刊等

校對|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