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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設計模式》——1.8 方法還可以這樣用

本節書摘來自異步社群《javascript設計模式》一書中的第1章,第1.8節,作者:張容銘著,更多章節内容可以通路雲栖社群“異步社群”公衆号檢視

“沒錯,但是你發現沒,你調用了3個方法,但是你對對象a書寫了3遍。這是可以避免的,那就要在你聲明的每一個方法末尾處将目前對象傳回,在javascript中this指向的就是目前對象,是以你可以将它傳回。例如我們開始寫的第一個對象還記得麼?改動它很簡單,像下面這樣就可以。”

“此時我們要想使用他就可以這樣:”

<code>checkobject.checkname().checkemail().checkpassword();</code>

“當然同樣的方式還可以放到類的原型對象中。”

“但使用時候也要先建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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