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此前備受業界關注的騰訊公司起訴淘手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二審開庭,法院并未當庭宣判結果。
此前,騰訊起訴遊戲交易平台“淘手遊”侵權的案件在重慶市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開庭。一審中被告方淘手遊敗訴,淘手遊随後宣布不服判決,進行上訴。
據悉,由于一審沒有認定騰訊起訴淘手遊侵犯資訊網絡傳播權的訴請以及騰訊認為賠償金額過低,騰訊方面也向法院提出上訴。
據了解,本次案件中核心的問題關于遊戲虛拟财産的歸屬問題、淘手遊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以及淘手遊提供的交易服務是否構成了不正當競争。
原淘手遊的一審訴訟代理人、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陳晔告訴紅星新聞,本案是遊戲賬戶歸屬權益以及交易平台存在合理性的前沿性案例,在反壟斷的大背景下,期待用司法判例去推動民法典關于虛拟财産權的權利歸屬界定,在本案中交易平台是否違反了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是否違背了法律或者商業道德,是否具有反不正當競争法意義上的“不正當性”,也是業内關注的重點。
↑《地下城與勇士》遊戲畫面。
相關專家表示,網絡遊戲賬号交易,以及為之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作為網絡遊戲生态的有機組成部分,已經存在多年。認可遊戲賬号交易是一種客觀存在的需求,同時通過加強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體責任,規範營運,建設交易安全環境,保留交易過程中的資料資料,協助受害者維權,則會讓交易處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之下,避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審争議焦點:騰訊或将形成壟斷,玩家選擇權被剝奪
據一審判決書中顯示,2018年1月9日起,使用者在淘手遊平台交易《地下城與勇士》遊戲賬号、裝備、金币。至2020年12月9日,使用者在淘手遊平台交易的與《地下城與勇士》相關的訂單數合計4884筆,交易額合計2165800.32元,貴州指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淘手遊母公司)因提供平台服務取得的客服費和交易費合計185001.31元。
另查明,涉案《地下城與勇士》遊戲自2008年在中國大陸上線釋出以來,先後獲得了衆多獎項。截至2016年底,涉案遊戲在中國大陸地區最高同時線上人數超過500萬。
本案中原告指控的不正當競争行為有三項,一是被告通過淘手遊平台(包括官網和手機 app )為《地下城與勇士》遊戲金币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二是被告通過淘手遊平台(包括官網和手機 app )為《地下城與勇士》遊戲賬号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三是被告通過淘手遊平台(包括官網和手機 app )宣傳、推廣《地下城與勇士》遊戲賬号、金币交易的行為。
↑一審認為,淘手遊的行為擾亂遊戲市場競争秩序。
騰訊認為淘手遊為玩家提供了交易遊戲賬号、遊戲币以及其他裝備的行為,侵犯了原告方美術作品的網絡傳播權,危害了涉案遊戲的安全性,破壞了涉案遊戲中公平、公正的遊戲秩序,損害了原告的經濟效益,也損害了其他遊戲玩家的合法權益。同時在一審判決書中,騰訊送出了大量的作證材料,要求淘手遊停止侵權行為并進行賠償。
在一審中,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判決要求貴州指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通過淘手遊平台為《地下城與勇士》遊戲賬号、金币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及立即停止在淘手遊平台釋出《dnf手遊商人招募令》,并賠償騰訊70萬元。
“這将是一次有意義的判決。”陳晔律師在接受紅星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案件屬于遊戲賬号歸屬權上的争議。平台撮合交易并收取中介費用的行為本身并不能找到類似的先例作為參考。從這一點上來講,本次案件具有非常強的代表性,會對遊戲玩家、遊戲平台都産生影響。
↑一審認為,玩家有義務遵守賬号使用等規則。
紅星記者留意到,在目前為止的此類糾紛中,糾紛各方對于遊戲賬号等虛拟财産的歸屬權都有着較大的争議。對此,淘手遊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遊戲賬号本身是空白的,由玩家耗費精力後,才被賦予了一定的價值。如果遊戲公司通過自身釋出的格式條款的規定,強調遊戲賬号屬于公司而非玩家,并限制玩家對賬号進行交易的話,那麼這種行為其實是對于遊戲玩家權利的侵害。”
對于雙方争議的核心要點,淘手遊相關負責人認為,淘手遊作為第三方的交易平台,沒有直接參與遊戲賬号的交易,而隻是撮合交易并保障玩家的交易安全。同時,這樣的遊戲交易已經存在了十幾年的時間,并出現了不同的交易平台,說明其有作為市場存在的基礎。而本次騰訊在起訴其它平台不久之後就把矛頭指向了淘手遊,那麼最終的結果可能會讓騰訊形成壟斷,玩家的選擇權也會被剝奪。
專家觀點:網絡遊戲賬号管理宜疏不宜堵
對于這一糾紛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姚歡慶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在這一類訴訟中間,雙方核心的博弈點就是(遊戲賬号及衍生物品)控制權的問題。作為淘手遊一方認為,作為遊戲使用者所享有的權利應該在市場上流轉,而作為遊戲開發方會認為,雖然作為遊戲的使用者在遊戲中間産生一定的權利,但這種權利隻是一種使用權,要受到開發方在權利上的限制。對這樣一個問題,到底應該怎麼樣來對待,與商業模式、整體的社會認知等都有很大的關系。
“比如說這段時間炒的非常熱的這個元宇宙的概念,那麼未來在元宇宙的這種模式下,也會要求一個數字身份的互聯互通。在數字身份下的互聯互通,如果再去對它做這樣一系列權利的限制,可能就會帶來非常大的問題。未來的發展中,這種虛拟财産在市場上的交易空間可能會有更多的認可。”
記者還注意到,2020年12月5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李仁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錢明星等人對于該案進行了論證。
↑法學專家意見。
三位專家在論證意見為,《地下城與勇士》遊戲的玩家是遊戲賬号、遊戲币及其他裝備等虛拟财産的所有權人,《騰訊遊戲許可及服務協定》中有關遊戲賬号所有權歸其所有的條款與其他遊戲規則屬于格式條款,該條款剝奪了遊戲玩家對于遊戲賬号的所有權、限制了對遊戲币及其他裝備等虛拟财産的自由轉讓權,損毀、浪費和減損了社會總體财富,破壞了商品的本質和市場交易秩序,應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
“遊戲賬号及其附屬的遊戲币和其他裝備等虛拟财産應歸玩家所有:玩家支付了相應的代價才獲得遊戲賬号;遊戲賬号附屬的遊戲币和其他裝備是玩家智力成果和金錢投入的具體表現;遊戲賬号附屬的遊戲币和其他裝備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符合财産的屬性。”
↑法學專家認為,遊戲賬号及其附屬虛拟财産應歸玩家所有。
而關于淘手遊的侵權質疑,此次法律論證會得出結論為:在玩家正常行使自己的交易權過程中,淘手遊提供的服務符合經營範圍,同時玩家之間自行定價,淘手遊對于虛拟财産的定價并無決定權,故淘手遊平台釋出玩家遊戲賬号、遊戲币及其他裝備等虛拟财産交易資訊的行為不構成侵權。
近段時間,圍繞網絡遊戲賬号的權益屬性及營運管理問題,監管部門與學界展開了熱烈讨論。
紅星新聞注意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在法治日報—法制網上發表的題為《網絡遊戲賬号管理宜疏不宜堵》的文章中指出,網絡遊戲賬号交易,以及為之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作為網絡遊戲生态的有機組成部分,已經存在多年,滿足了客觀存在的市場需求,并且通過市場交易機制,實作使用者在權益方面的訴求。
薛軍在文章中認為,對于網絡遊戲賬号客觀存在的需求,宜疏不宜堵。“堵”隻會讓遊戲賬号交易轉到不公開、不透明、不規範的黑箱中進行,反而導緻諸如詐騙、維權不暢等不好的結果。與之相比,如果采取“疏”的管理思路,認可遊戲賬号交易是一種客觀存在的需求,同時通過加強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體責任,規範營運,建設交易安全環境,保留交易過程中的資料資料,協助受害者維權,則會讓交易處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之下,避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
紅星新聞記者 任江波 實習生 趙羽
編輯 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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