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隋炀帝大業二年(606年)把安甯縣、高涼縣分出部分地方合成一個新縣--陽江縣,因漠陽江為名。
【沿革】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推行郡縣制度。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派軍隊攻打珠江流域的越族,秦統一了嶺南越族地方後,設定了桂林郡、南海郡、象郡,陽江地初屬其中的南海郡。
漢武帝派兵打敗了匈奴後,于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新設了合浦郡高涼縣,政治中心在今陽東縣大八鎮古城(另一說在麻汕上塘村)。高涼縣包括今陽江市、恩平市西部、茂名、高州、電白、化州、吳川和羅定的部分地方。
東漢末,陽江地屬東吳統治範圍。東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孫權将高涼縣從漢時的合浦郡分出,設為高涼郡,轉由廣州管轄,下統三個縣:安甯縣(今陽江市區及其東部)、高涼縣(今陽東縣北部地方)、西平縣(今陽東縣白沙鎮、江城區埠場鄉、平崗鎮)。
南北朝時,梁大通元年(527年)高涼郡從廣州分出,連同杜陵郡、甯康郡、陽春郡等合設為高州。高州州治中心在今江城(527年—649年),管轄今陽江市及茂名市的大部分地方(包括良德)。
隋炀帝大業二年(606年)隋政權把安甯縣、高涼縣分出部分地方合成一個新縣--陽江縣。在陽春郡中設陽春縣。陽江縣、陽春縣從此得名。
唐太宗貞觀二十三年(649年)陽江縣、西平縣、陽春縣、杜陵縣等從高州分出,建為恩州,屬廣州都督府管轄。恩州州治在陽江,從貞觀年間唐太宗時建恩州起至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撤除恩州,陽江、陽春各自為縣止,兩陽被稱呼為恩州達719年。此後。江、春兩縣歸肇慶府管轄。
清朝同治六年(1867年)陽江縣兩次升格為直隸州,下轄陽春、開平、恩平等縣。同治九年(1870年)陽江直隸州改為直隸廳。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陽江直隸廳再改為直隸州。
民國元年(1912年)撤除州府,複設陽江縣、陽春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陽江、陽春屬江門粵中專區;1953年改屬粵西行署;1956年改屬湛江專區;1958年冬,合陽江縣、陽春縣為兩陽縣;1961年複分為陽江縣、陽春縣。1983年9月為江門市屬縣。1988年2月10日,原陽江、陽春兩縣從江門市分出,建立為陽江市(地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