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君子愛财,取之有道”,但如果有人對你說:想借用你的銀行卡幫忙“走走賬”并給你一定的“好處費”,或者花錢購買你的銀行卡、手機卡,可要小心了!因為這種看似輕松的賺錢方式,極有可能幫了不法分子的忙,你所提供的銀行卡、手機卡正成為他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工具。

近日,在全市公安機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中,公主嶺市局葦子溝派出所按照反詐中心指令,對有關線索展開細緻核查,循線抓獲了4名涉嫌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
10月13日,反詐中心向派出所推送關于核查轄區居民張某斌涉嫌幫信犯罪的線索後,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工作,成功将張某斌抓獲,查明該人将自己名下實名制銀行卡販賣給朋友門某,并循線将收購銀行卡的門某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某斌、門某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了犯罪事實。通過對此案進行深度研判,後又進一步擴大戰果,會同河南派出所将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莊某豐、江某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斌、門某、莊某豐、江某因涉嫌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來源:長春公安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