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思考過這樣一個問題,斑馬是馬嗎?在許多人的傳統印象裡,斑馬也是馬。或者,至少是馬的一種。但實際上,雖然斑馬和馬長相相近,習性相似,隻不過多了遍體的黑白斑紋,但兩者的确是兩種不同的物種。在動物的分類學上,它們和驢都屬于同一個“科”,也就是“馬科”。它們的分類層級是這樣的:動物界>脊索動物門>脊椎動物亞門>哺乳綱>奇蹄目>馬科。再往下,它們就分别屬于不同的“屬”了,即“馬屬”、“斑馬屬”和“驢屬”。
那麼,自古以來,人類就馴服了馬,把它作為坐騎,或者拉車的苦力。但是人類為什麼沒能馴服斑馬呢?其實,這主要是因為斑馬的性情太過于暴烈,難以駕馭。斑馬主要栖息于非洲的大草原上。那裡物種衆多,遵循着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為了生存,斑馬不但進化出了黑白相間的條紋,來充當自身的保護色,而且還練就了一身機敏的反應。
作為食草動物,斑馬在吃草的時候會時刻警惕地觀察着四周的情況,一旦受到大型食肉動物,比如獅子、獵豹、鬣狗或鳄魚的襲擊時,就能夠迅速啟動來逃脫。即便身陷險境,斑馬也會施展出自己的逃生絕技——“尥蹶子”來克敵制勝。斑馬的後腿強健有力,當它在危機之中将後蹄向後揚起的時候,所産生的巨大沖擊力足以踢斷一頭獅子的下巴。這使得想獵殺它們的猛獸們也心存忌憚。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斑馬沒有家庭觀念。雖然它們也會成群結隊生活在一起,但那主要是為了抵禦“外敵”。如果有一匹斑馬不幸落入獅子之口,其他的斑馬是不會理會的,它們隻在意自身的生存。但是馬群則不同。馬群裡通常有一個“頭馬”,隻要你馴服了“頭馬”,其他的馬就會乖乖地聽從你的指令。是以從這一點來看,馴服斑馬的難度非常之大。
從曆史上來看,的确有人曾經馴服過個别的斑馬,但那大多數是年齡尚小的斑馬,它們的野性還沒有被充分激發出來,抵抗人類暴力行為的能力也比較弱,是以才得以被人類所馴服。但是,斑馬整個種群的馴服從未實作過。下面這組老照片,就是19世紀末或20世紀初,世界各地的人們駕馭斑馬的場景。

【圖1】1910年,在東非某處,一名德國殖民軍官騎在一匹斑馬身上,駕馭着它縱身越過兩名士兵擡起的一根橫木。
【圖2】1913年,在英國倫敦街頭,一匹斑馬拉着一輛馬車穿行在大街上。它很可能是音樂廳藝術家古斯塔夫·格雷斯(gustav-grais)先生的個人财産,他常以此來宣傳他的表演。
【圖3】1930年,在印度加爾各答,一匹斑馬拉着一輛四輪馬車行走在大街上,引得旁邊的汽車司機扭頭觀看。
【圖4】1935年,在英國伯克郡的一條馬路上,18歲的侏儒拉芬·萊斯利騎着一匹名為吉米(jimmy)的小斑馬,與一輛小汽車并駕齊驅。他号稱這是“世界上唯一可以騎的斑馬”。
【圖5】1923年,馬丁·約翰遜夫人一身精短打扮,騎着一匹名叫布羅馬的馴養斑馬在野外兜風。
【圖6】1925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金門公園内,一名男子正駕駛一輛由兩匹斑馬拉的四輪車。
【圖7】1933年,美國紐約的詹姆斯·克拉克博士為内布拉斯加大學準備了一匹東非斑馬,一名滑稽的罪犯試圖騎在斑馬背上越獄。他的囚服和斑馬身上的黑白條紋搭配起來,看上去相得益彰。
【圖8】1900年,在肯亞的草原上,一匹斑馬正拉着一輛兩輪車,車上坐着三個人。
【圖9】1989年,一名西裝革履的男子趕着一輛四匹斑馬拉的馬車,行駛在街頭。車上還坐着一位打着傘的女士。
【圖10】1890年,在坦尚尼亞的一片叢林中,一名德國軍官正騎在一匹斑馬上,旁邊的一名黑人士兵在給他牽着缰繩。(文/世界曆史那點兒事)
【小編推薦】
你敢嗎?馬在雪地裡飛馳,你抓住它身上的一根繩子跟在後面滑行
樹下織布、草原飲馬:1900年,美國印第安人原始生活的10個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