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般稱未婚的年輕女子為“小姐”。諸如“公關小姐”、“空中小姐”、“選美小姐”等等。然而在古代,“小姐”最早卻是一種賤稱。

“小姐”這個稱呼最早出現于宋代,起初是人們,對地位低下的宮婢、姬妾、女藝人等的稱呼。
宋•錢惟演《玉堂逢辰錄》中記載:“小姐之稱起于茶酒館,宮人韓小姐,是宮婢人名也。”
清•文史家趙翼《陔餘叢考》中記載:“…在宋時閨閣女稱小娘子,而小姐乃賤者之稱。”是以為大家閨秀所忌。
宋時官伎發達,既有女樂活動的教坊,還有伎藝演出的勾欄。在宋都開封有衆多大小勾欄。這裡是官員和文人雅士消遣的地方,在這裡可與才藝俱佳的女子喝酒唱詩。
宋•蘇轼《成伯席上贈妓人楊小姐》曰:“坐來真個好相宜,深注唇兒淺畫眉。須信楊家佳麗神,洛川自有浴妃池。”
雖然是給楊小姐的贊美詩,但在宋代,還是将妓女稱作小姐,至少說仍不是尊稱。
到了元代,慢慢有所改變。
元•戲曲家王實甫《西廂記》中寫道:“隻生得個小姐,小字莺莺。”要知道,莺莺可是相國之女,是典型的大家閨秀,是以丫鬟和紅娘對他尊稱為小姐。
可見元代時,對缙伸仕宦家的女子,也稱為“小姐”,這是一種高貴的尊稱。
作為尊敬的稱呼,起始于明代。
明•雜劇家朱有燉《元宮詞》中曰:“簾前三寸弓鞵露,知是媆媆小姐來。”
鞵:同鞋。
媆:(音ruan三聲),溫柔且貌美。
這時的“小姐”己作為對深閨女子的尊稱了。
到了清朝,王府裡的伎女也稱為“小姐”,仍帶有賤意。
民國後,人們在背後稱官宦或有錢人家,尚未出嫁的女子為“小姐”,尚微含賤意。
現代“小姐”一詞,泛指未婚女士,是一種敬稱。
而在當今社會,有一種不合諧的字眼存在,“小姐”還有指利用青春與肉體從事色情行業的女性。這個一個令人不屑的,令人鄙視的賤稱。
由此可見,“小姐”由賤稱轉為尊稱,經曆了一個漫長的發展時期。
是以,在現實生活中,針對不同的女性,在不同的場合,甚至在語氣的輕重上,同樣要謹慎使用“小姐”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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