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8月19日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何祎)因交通肇事罪出獄後,武漢一男子三年都沒有賠償受害者,還跟執行人員“躲貓貓”。在全市展開專項行動後,該男子終于認識到法律要對他“動真格”了。長江日報記者19日從黃陂區法院獲悉,男子終于湊齊了賠償款,與受害者達成和解。

蔡某某現金傳遞現場 黃陂法院供圖
此前,被執行人蔡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汪某某經濟損失計人民币26萬餘元。該案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調查得知,被執行人蔡某某已于2016年5月刑滿出獄,但他不僅未與法院或申請人聯系履行義務,而且還躲起了“貓貓”,執行人員多次到其住所地均撲了空。
今年6月,執行人員根據線索,得知蔡某某現在一家外賣公司工作,每天中午都會在滠口街某飯店吃午飯。6月14日上午10點左右,執行人員就提前來到該飯店門口等候,約12點左右蔡某某果然出現了。執行人員走上前去,向蔡某某表明身份。誰知,蔡某某一聽是法院執行人員,突然拔腿就跑。執行人員一愣,立即追了上去。沿着馬路邊,穿過紅綠燈路口,又跨過一個花壇,足足跑了五六分鐘終于把蔡某某給追上。
随後,執行人員将蔡某某帶回法院,但是蔡某某始終沒有表态願意履行義務,也不願意與申請人協商。于是,黃陂法院依法将蔡某某司法拘留。拘留期間,蔡某某的态度就有所緩和,先籌集了1.5萬元傳遞給申請人。但拘留結束後,蔡某某又開始關機不接電話。
今年8月,全市法院開展執行“夏季風暴”以來,多次大型集中行動、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曝光的舉措,也使得被執行人蔡某某更是感受到法院強制執行的威懾力,意識到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于是他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希望能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和解。考慮到蔡某某刑滿出獄不久,目前靠打工為生收入不高,履行全部義務确有困難,執行法官又組織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到庭商議和解,還專門邀請了一位法律工作者到場參與促成雙方良好溝通。最終申請執行人被法院耐心細緻的工作打動,同時也體諒了被執行人的難處,願意與其達成和解協定。
今年8月16日,蔡某某當場将籌借到的現金17.5萬元傳遞給申請人,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有的執行案件被執行人可能确實沒有能力履行全部義務,或者經濟條件确實特别困難的,那麼被執行人應當主動與法院聯系,将自己實際情況向執行人員說明,争取與申請人協商,制定履行方案,而不是一味刻意躲避、抗拒執行,結果既沒有逃脫義務,反倒還可能被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