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洛克(1632年~1704年)在劍橋學習過哲學、自然科學和醫學。他反感當時的大學依然風行的經院哲學的教學方法,但卻在笛卡爾的著作中獲得了極大的滿足。很多年來(1666年~1683年),他一直服務于夏夫茲博裡伯爵,擔任伯爵的兒子和孫子的秘書,并一度追随自己的主顧流亡荷蘭。在詹姆士二世被黜而奧朗日的威廉登基後,他回到英國,擔任過好幾個重要的政府職位,并在弗朗西斯·馬沙姆爵士(francis masham)家度過餘生(1700年~1704年)。爵士的妻子是哲學家庫德華斯的女兒。
作品集,1853年;st.john在伯恩圖書館編輯的哲學作品集。《人類理智論》,a.c.fraser編輯,共兩卷,1894年;《政府論》和《論寬容的信劄》,charles l.sherman編輯,1937年;m.w.calkins編輯的《約翰·洛克:選集》,1917年;s.p.lamprecht編輯的《約翰·洛克:選集》,1928年。
h.r.fox bourne的《洛克生平》,共兩卷,1876年;t.fowler的《洛克》,1880年;a.c.fraser的《洛克》,1890年;s.alexander的《洛克》,1908年;m.m.curtis的《洛克倫理哲學概論》,1890年;f.thilly的《洛克與笛卡爾的關系》,見《哲學評論》;v.庫辛的《洛克的哲學》,1861年;j.gibson的《洛克的知識理論及其曆史關系》,1917年;r.i.aaron的《約翰·洛克》,1937年;w.kendall的《約翰·洛克與道德法則學說》,1941年;c.r.morris的《洛克、貝克萊和休谟》,1946年。
我們看到,霍布斯在其知識理想中是一位理性主義者,同笛卡爾一樣,認為單純的經驗無法給我們提供确定性。同時,他贊成他的同胞培根,認為感覺是知識的來源。在霍布斯的哲學中,這兩條線索似乎并不能協調;知識的感覺主義的起源破壞了知識的理性有效性,也破壞了知識的确定性。霍布斯自己也感到了困難,時而會被引向有關實體學的懷疑主義的結論。在約翰·洛克看來,這一問題成為了最重要的問題;在洛克這裡,哲學變成了關于知識的理論,并着手探究知識的起源、本質和有效性;他的哲學的确是“關于人類理智的論文”,就如同他的主要作品的标題所明示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