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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利:洛克的影響範圍與神學影響

梯利:洛克的影響範圍與神學影響

洛克的教導成為了很多思想學派的出發點,而他的影響也像笛卡爾一樣,遠遠跨越了他的時代和國家的界限。席勒曾經用來評價一個偉人的話也适用于他:他骨子裡的精華可延續多個世紀。他的《人類理智論》是當代哲學史上全面研究知識理論的第一次嘗試,并開創了一場産生出貝克萊和休谟,并以康德為巅峰的運動。他的經驗主義心理學成為布朗和哈特利的英國聯想主義的來源,法國的孔狄亞克和愛爾維修也從中汲取了營養。他的倫理哲學被繼承下來,并被沙夫茨伯裡、哈奇森、弗格森、休谟和亞當·斯密等人的作品進行了修正。他的教育理論影響了偉大的法國作家盧梭,并通過盧梭影響了整個世界。他的政治觀念在伏爾泰的作品和孟德斯鸠的《論法的精神》中被加以精彩的詳述,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獲得了激進的新面貌;而他的整個思想精神則促進了英法的自然神論宗教運動。與他之前的任何思想家相比,洛克都更為忠實地集中反映了為啟蒙造勢的力量。他代表着當代精神,獨立和批判精神,個人主義、民主、宗教改革的呼聲中的精神,以及16與17世紀政治革命的精神,這些精神在18世紀的啟蒙運動中達到了高潮。沒有哪個當代思想家能比他更為成功地将思想的印迹留在人民的心靈和制度之上。我們将在下述領域分别審視洛克的影響:(1)宗教,(2)知識理論,(3)倫理學,(4)經濟學。

自然神論作為一場有活力的運動,始自洛克的《基督教的合理性》(1695年)一書。洛克将理性設定為對于啟示的最終檢驗;毫無疑問,天啟的真理是絕對确定的;但人類的理性是啟示自身的标尺。洛克贊同切爾伯裡的赫伯特,接受某些自然神學或理性神學的命題為真;但他并不認為這些命題是天賦的。自然神論者應用了洛克的思想,并将啟示置于理性标準之下,在自然法中尋找上帝真正的啟示。以此為基礎,基督教被塑造成了理性的宗教;它不再神秘,而是與創世一樣古老。1696年,john toland撰寫了《基督教并不神秘》一書,遭到了英國教會的譴責。在他的《緻瑟琳娜的信》(1704年)和《泛神論》(1720年)中,他接受了自然宗教,他稱之為泛神論(他自己創造的新詞)。科林斯(a.collins)撰有《自由思想對話》(1713年),在書中,他通過對《聖經》的批判讨論來反對教會的介入。其他的自然神論作品還有:tindal的《同創世一樣古老的基督教》(1730年);woolston的《救世主神迹六論》(1727年~1730年);chubb的《耶稣·基督的真正福音》(1738年);morgan的《道德哲學家》(1737年)。conybeare(1732年)和joseph butter(1736年)捍衛啟示宗教,反對自然神論的理性主義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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