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單工廠模式:由一個工廠對象決定建立出哪一種産品類的執行個體。簡單工廠模式是工廠模式家族中最簡單實用的模式,可以了解為是不同工廠模式的一個特殊實作
2.政策模式:定義一系列的算法,把它們一個個封裝起來,并且是他們可以互相替換。使得算法可以獨立于使用它的客戶而變化。
3.裝飾模式:動态的給一個對象添加一些額外的職責,比生成子類更加靈活。
4.代理模式:為其他對象提供一種代理控制對這個對象的通路。
5.工廠方法:定義一個用于建立對象的接口,讓子類決定執行個體化哪個類,使一個類的執行個體化延遲到子類中。
6.原型模式:用原型執行個體指定建立對象的種類,并且通過拷貝這些原型建立新的對象。
7.模闆方法:定義一個操作的算法骨架,而将一些步驟延遲到子類中,模闆方法使得子類可以不改變一個算法的結構即可重定義該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驟。
9.外觀模式:為子系統中的一組接口提供一個一緻的界面,定義了一個高層接口,使得這一子系統更加容易使用。
10.建造者模式:将一個複雜的對象的結構與它的表示分離,使得同樣的建造過程可以建立不同的表示。
11.觀察者模式:定義對象間的一對多的依賴關系,當一個對象狀态發生改變時,所有依賴于它的對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動更新。
12.抽象工廠:提供一個建立一系列或相關依賴對象的接口,而無需指定他們具體的類。
13.狀态模式:允許一個對象在其内部狀态改變時改變它的行為,讓對象看起來似乎修改了它的類。
14.擴充卡模式:将一個類的接口轉換成客戶希望的另外一個接口,擴充卡模式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相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類可以一起工作。
15.備忘錄模式:在不破壞封裝性的前提下,捕獲一個對象的内部狀态,并在該對象之外儲存這個狀态,以便于以後可以将該對象恢複到原先儲存的狀态。
16.組合模式:将對象組合成樹形結構以表示“部分-整體”的層次結構,組合模式使得使用者對單個對象群組合對象的使用具有一緻性。
17.疊代器模式:提供一種方法順序通路一個聚合對象中各個元素,而又不需暴露該對象的内部表示。
18.單例模式:保證一個類僅有一個執行個體,并提供一個通路它的全局通路點。
19.橋接模式:将抽象部分與它的現實部分分離,使它們都可以獨立的變化。
20.指令模式:将一個請求封裝為一個對象,進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參數化,可以對請求排隊或記錄請求日志,以及支援可撤銷操作。
21.職責鍊模式:使多個對象都有機會處理請求,進而避免請求的發送者和接收者之間的耦合關系。将這些對象連成一條鍊,并沿着這條鍊傳遞該請求,直到有一個對象處理它為止。
22.中介者模式:用一個中介對象來封裝一系列的對象互動,中介者使各對象不需要顯式地互相引用,進而使耦合松散,而且可以獨立地改變它們之間的互動。
23.享元模式:為運用共享技術有效地支援大量細粒度的對象。
24.解釋器模式:給定一個語言,定義它的文法的一種表示,并定義一個解釋器,這個解釋器使用該方法表示來解釋語言中的句子。
25.通路者模式:表示一個作用于某對象結構中的各元素的操作,使你可以在不改變各元素類的前提下定義作用于這些元素的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