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得少就活該被侵犯。為什麼不欺負别人隻欺負你?為什麼他出軌,肯定是因為你不夠好!”

不知何時網絡上開始流傳一股“被害者有罪論”的風潮,認為受害者之是以被害,是因為其自身存在問題。許多女性被害者事後卻被無關路人歸罪,這種認知既是不合理,也是不符合法律道德的。
但是依舊有許多人過度迷信這樣的“因果關系”,比如此前濟南空姐順風車遇難案件,就出現許多“女孩子就不該半夜一個人出門”這樣刺耳的聲音。而在2009年也發生了一起女學生被害案,當人們痛斥兇手時,任然有人将矛頭指向了被害者。
2009年,22歲的大學生楊欣踏上了前往美國留學的旅途。前來迎接她的是留美博士生朱海洋,但是令所有人沒想到的是,這位博士生學長,卻在13天後将楊欣殘忍的殺害。并且辯稱自己太愛楊欣了。
就在網友們積極地讨論這一案件時,也傳出了一些不一樣的聲音。有人在了解了事情大概後竟然說:“誰叫她要住男的家裡,活該!”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會有人把責任歸結到被害者身上,所謂的“被害者有罪論”在這裡又是否适用?
2009年1月8日,楊欣從中國踏上了飛往美國弗吉尼亞的飛機,而在美國朱海洋早就舉着迎接楊欣的牌子在機場候機。朱海洋是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博士生助教,在當地留學生有一個約定成俗的規矩,就是老留學生要帶着新留學生。
一來是雙方都是同胞有個照應,二來也為了讓新留學生盡快融入到環境中。原本不喜歡麻煩的朱海洋對這種事情都是避而遠之,他學習成績優異,生活井井有條,但是卻不喜歡自找麻煩。但是今天他要接的人,叫楊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美女,美麗到讓他都心動不已。
在接到楊欣之後,朱海洋絲毫不吝啬自己的熱情,帶着楊欣辦理了手續,解決了在學校的很多問題。其中唯一難解決的就是楊欣的住宿問題,楊欣抵達美國時正好是當地的休學季,是以無法辦理住宿,隻能暫時在校外租房子。
楊欣本身也不是富裕人家的孩子,出國時還曾對父母發誓一定要混出個名堂再回國。是以想要找到合适且便宜的房子并不容易,一次次失望而歸,讓楊欣不得不住在昂貴的酒店中。在楊欣一籌莫展之時,朱海洋卻提議可以暫時住在他家中。
對此朱海洋以半開玩笑的方式向楊欣發出邀請,沒想到楊欣當即同意,這讓朱海洋喜出望外。他本身就對楊欣有意思,見楊欣原因住到自己家中,以為楊欣也同意了自己的追求。殊不知在楊欣看來,朱海洋隻是一個待人熱情的學長,幾天相處下來,覺得朱海洋非常紳士,是以隻當做朋友間的互幫互助。
在楊欣搬到朱海洋家中之後,朱海洋發出了許多試探,但是不出意外都遭到了楊欣的拒絕。甚至又一次楊欣直接了當的對朱海洋說自己有男朋友了,讓朱海洋不要多想。而這隻是兩人沖突的開始,在楊欣到美國的第13天,這場沖突才真正的激化。
暫時住在朱海洋家中的楊欣并沒有停止找房子,終于她聯系到了一個房東,并且準備随時搬到自己租的房子裡。而朱海洋卻不能接受,他認為自己愛上了楊欣,而楊欣在有男朋友的情況下,還接受自己的幫助,就是玩弄自己的感情。
一時間朱海洋一聽到楊欣要搬出去住,更不同意,于是堅決不讓楊欣走。看到朱海洋的行為,楊欣既擔心又後怕,連夜帶着行李離開了朱海洋的住處。但是朱海洋對楊欣的糾纏并沒有就此了結,而他也因愛生恨,偷偷制定了一個殘忍的殺人計劃。
2009年1月21日,朱海洋去超市買了兩把刀,随後用報紙包好随身攜帶。在當天傍晚,他邀請楊欣出來談話。剛好楊欣也想和朱海洋徹底坦白,于是前往咖啡館赴約。誰知道朱海洋在聽到楊欣決絕的回答後,怒向膽邊生,掏出尖刀刺向楊欣。等到警察趕到時,朱海洋已經将楊欣斬首,并且拎着頭顱等待警方前來。
這起案件無疑是一樁悲劇,直到朱海洋被關押時,他依舊聲稱自己太愛她(楊欣)了。毫無疑問,朱海洋的行為依舊觸犯了我國《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麼楊欣是否也錯呢?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的角度上來說,楊欣都是受害者。她其實已經準備好了房租交給朱海洋,并且從頭到尾都沒有給朱海洋任何暗示和好感。卻在被害後,還要受到其他人的猜測和非議。
綜上所述,朱海洋才是施暴者,楊欣隻是單純的受害者,而類似于“受害者有罪論”這樣的觀點,既違背了人類的是非觀和正義觀,也是對法律不尊重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