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買房子了會不會大肆宣傳呢?我想很多人肯定會悶聲發大财了,誰會沒事把自己的隐私給暴露呢?當然,凡事不會絕對,有些人還是喜歡炫耀的,特别是對于那些沾沾自喜的人更是如此了。

那麼,作為名人他們會不會公開自己的房産呢?我想絕大部分的人肯定是不會想曝光的,畢竟這是他們的隐私。但是,作為名人,不是想要保密就能保密的,有些時候就會有很多無奈,因為狗仔隊會把一切都給曝光的。seventeen的李碩珉就是這樣,本來是他的隐私,但是卻被曝光後,還遭到了批評……
seventeen的dk在成立自己的公司并購買新大樓後面臨批評
seventeen最近兩年的發展可以說是順風順水,甚至南韓媒體都把他們比作第二個“bts”,當然,我想粉絲肯定是不願意這樣來比喻的,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組合,雖然在一家公司旗下,但是他們的發展道路是不同的。
組合出名了,那麼相應的成員也會跟着名聲大噪,當然伴随着名氣的增大,金錢更是随之而來了,而且他們賺錢的速度肯定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比的,隻要名氣大了,那麼,錢對于他們來說可能就是數字了。是以,怎麼花錢就成為了他們必須要經曆的課程了。
最近,seventeen的成員dk不僅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而且還在在江南購買了一棟新大樓。果然有錢了就有了底氣,這樣的事情都是連着來的。雖然粉絲們都發送了祝福,但是也有網友提出了質疑,怎麼回事呢?
盡管他的公司是在7月份成立的,但據稱這家公司并沒有執行任何項目,是以,他被認為建立road.k的目的隻是為了資本收益,最終受到了批評。而且,如今正值seventeen的新專輯《attacca》在不斷上升的時候,dk在成立私人公司後又購買了建築物,那麼問題就出現了。
此前,南韓多家媒體在11月報道說,dk在首爾江南區新寺洞購買了一棟5層樓高的建築物。據報道,dk于8月13日購買了該建築物,并于10月29日支付了餘款。除此之外,據說這座建築耗資68.5億韓元(約合3,696萬元),是由一家以偶像名義注冊的建立公司購買的。
dk于上月29日以本人的真名李碩珉的名義向水原地方法院安陽分院安陽登記處送出了成立road.k co., ltd.申請。然而,road.k是一家公司,dk持有100%的股份,這意味着該建築屬于個人所有。
該公司位于京畿道,業務範圍包括軟體開發和供應、電影、視訊、廣播節目制作、經營咨詢和宣傳服務、辦公室支援服務、通信管理、房地産銷售、房地産租賃和轉租業務。
雖然dk收到了粉絲們對他的建立築的祝賀資訊,但dk也未能逃脫指責,稱其“欺騙”成立一家新公司申請貸款購買新大樓,後來又将其轉售以尋求市場利潤。dk的公司也沒能逃脫争議,因為他的公司在7月份成立後,不知道是否進行了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項目。
是以,seventeen成員被指責以資本收益性為目的,設立了“皮包公司”(沒有實體的貿易公司)。由于有以設立法人為目的的房地産出租、轉租、銷售等業務,是以,如果沒有立即轉賣,而是實際出租,就不能視為投機行為。
令其他網民失望的是,在争議中,pledis娛樂和hybe均保持沉默,并在沒有為藝術家辯護或解釋的情況下繼續宣傳該團體。
當然,不管如何,我們還是希望pledis能澄清這個原因,如果他建立一家皮包公司隻是為了現在獲得稅收減免,然後以更高的價格轉售,那可能真的會令南韓粉絲失望,到時可能還會影響到組合,這樣就可能得不償失了。
其實對于國際粉絲來說,這年頭偶像買樓不是很正常嗎?這也是大多數富人所做的。seventeen已經火了好幾年了,如果成員們還不夠有錢買幾棟樓,那就更奇怪了。不管是不是皮包公司,隻要他不違法,他的錢用來做什麼,我們又何必關心呢?
說實話,在看到人們對名人投資房地産的評論後,也是有些疑問,為何他們購買房産沒多久就被曝光了,難道南韓的狗仔隊已經這麼厲害了嗎?當然,如果我們是名人,我們可能也會建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用一個沒人能聯系到我們的名字來買房子,讓經紀人和業主簽署保密協定來保護我的隐私,這樣是否可以減少曝光的幾率呢?
就像網友說的:“我離富人還差得遠,但當我看到他們購買房産、變得越來越富有時,我确實很羨慕,但無論如何,生活公平的,我們需要努力賺錢。這是他們的血汗錢,他們做出什麼樣的決定都取決于他們,至少投資于房地産比揮霍在豪華汽車和其他東西上更有意義,不是嗎?”
是的,投資總是比揮霍有意義,對于偶像有錢了買什麼,其實我們沒必要去幹涉,他們有自己的财務自由,當然,前提是不能幹違法的事情,不然後果可能就不是脫粉這麼簡單了。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一起讨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