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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有句名言叫“槍杆子裡面出政權”;武器是一把雙刃劍,可以鞏固統治者的政權,可以鎮壓群眾反抗,消滅敵對勢力;但是也可以解放受壓迫的群眾,推翻一個政權。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中國古代,王朝更替都是通過暴力實作的,很少和平過渡。

而曆代統治者沒有一個不希望自己的統治能夠千秋萬代的。是以,一個統治者要想實作國家長治久安,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就要建立一支強大的軍隊對百姓進行威懾,讓他們不得反抗皇帝的統治。

與此同時,皇帝還要想方設法禁止群眾擁有、攜帶和制造武器,以防他們拿着武器尋釁滋事、挑戰官府權威,扯旗造反颠覆合法政權。

中國曆代王朝在武器管控方面非常重視,不遺餘力,出台了一系列嚴格的法令。

尤其一個王朝剛剛經過一場戰争建立,大量武器流失在民間;而且由于戰亂百姓為了防身會在家裡私藏武器,更需要立法收繳武器。

即使對于軍隊擁有的武器,政府也要嚴格進行管理;是以有句成語叫“刀槍入庫,馬放南山”。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傳說秦朝建立後,有一天,秦始皇在群臣陪同下,觀看各種表演。除了安排文藝表演外,還有軍人技戰術表演。

舞台上各種雜耍表演得非常精彩,秦始皇看得非常投入;接下來輪到軍事表演,一隊手執刀劍幹戈的武士閃亮登場。

秦始皇見了毛骨悚然,于是輾轉反側,寝食難安。

那麼,秦始皇恐懼什麼?

雖然六國滅亡,但六國貴族不可能殺完,他們睡思夢想卷土重來;還有六國的人民,也會反抗秦朝的暴政;秦始皇怎麼能不恐懼?

這時候,下面的官員禀報說,某地流行着一首童謠說:“渠去一,顯于金,百邪辟,百瑞生。”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大字去一,就是人字 顯于金:依附金器就能顯赫, 最後兩句是百邪回避,福瑞叢生之意。

秦始皇聽後,來了靈感。于是便假托征兆,說這是天意,下令各地政府收繳民間所有的兵器,運送到首都鹹陽,鑄成了12個銅人。

司馬遷在《史記》對此有過專門記載:秦朝政府“收天下兵,聚之鹹陽,銷以為鐘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

賈誼在《過秦論》也寫道,秦始皇“收天下兵器,聚之鹹陽,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兵。”

唐朝對武器的管控也比較嚴格,而且還出台了相關法律。

《唐律疏議》第十六卷總第243條規定:不許私人任何私人持有違禁兵器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除了弓、箭、刀、木盾、短矛之外,均屬于違禁品。

在唐朝,政府把兵器分為兩類,一類私人可以合法擁有,一類堅決不許百姓任意制造和擁有。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合法擁有的一類武器,包括弓、箭、刀、楯、短矛等五種短小輕型武器。

這類武器民間應用比較廣泛,殺傷力也相對較小,制造門檻較低,可以作為百姓自衛防身,保衛私有财産的武器。

另一類武器成為“禁兵器”,如甲、弩、矛、矟、具裝等武器,制造周期長,門檻高,殺傷力較強,則禁止百姓私自存藏和制造。

宋朝江山是靠兵變取得的,是以宋太祖趙匡胤深知槍杆子的危害,對武器管控更是不遺餘力。

北宋建立之後,在頒布的《宋刑統》中作出明文規定:凡蓄藏禁兵器的人戶,按律須處以“徒一年半”的判罰。

弓、箭、刀、槍這類在唐朝屬于非禁用的兵器,在宋朝制造買賣過程同樣受到各級政府嚴格監管。凡“造弓箭、橫刀及鞍出賣者,并依官樣,各令題鑿造者貫屬姓名”。

換言之,制造這類武器的時候,需要刻上制造者的姓名;賣給誰了需要備案。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這樣一旦發生了刑事案件,就可以進行追查。

元朝作為一個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武器管控嚴格程度空前絕後,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元朝法律規定,各級地方政府無權制造兵器;宗教和舞台演出需要用兵器的,全部以陶土木頭甚至紙糊的代替,堅決不準使用鐵制的;各大城市居民,連彈弓都不允許持有,否則杖責七十七下,沒收一半财産;

漢人除了軍人、衙役之外,不允許持有任何兵器。

甚至民間傳說,元朝對菜刀都實行嚴格管制,每十戶需共用一把菜刀。

由此可見,各個朝代對武器的管控一脈相承,非常嚴格。

在各類武器中,對弓弩的管控最為嚴格;因為弓弩的射程非常遠,可以達到80到150米,最遠的可以達到300米左右。

弓弩的殺傷力也非常大,可以在100米内擊碎大象的頭蓋骨。

如果攻城略地,攻打城池,弓弩是必不可少的;在古代,弓弩就是不折不扣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是以,曆代王朝都把弓弩列為禁用兵器,嚴禁制造和擁有,管控非常嚴格,處罰措施也比較嚴厲。

唐朝法律規定:私藏矛、矟的,有期徒刑一年半;私藏弩一張,罪加二等(即有期徒刑兩年半);私藏弩三張者,判處流放兩千裡;私藏弩五張者,判處絞刑。

換言之,弓弩因為殺傷力大,已經成為統治者的心腹之患。

早在春秋時期,就有“家不藏甲”之說;西漢明确規定“民不得挾弩、铠”。

西漢時,私藏“甲一領及弩三張”的要處流放兩千裡之刑;私藏“甲三領及弩五張”的要腦袋搬家,被送上斷頭台。

唐朝法律規定:私藏矛、矟的,有期徒刑一年半;私藏弩一張,罪加二等(即有期徒刑兩年半);私藏弩三張或铠甲一幅,判處流放兩千裡;私藏弩五張或者铠甲三幅,判處絞刑。

即人們常說的,“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

甲就是甲胄,是作戰時士兵穿在身上用來防身用的器具,有牛皮和鳄魚皮做的,也有金屬做的 ,能有效抵禦刀槍劍戟穿刺和弓箭射擊,相當于現代士兵穿的防彈衣。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在戰争中,擁有了甲胄就可以刀槍不入,大大減少傷亡,軍隊戰鬥力也大大提高。

比如戰國時代的魏武卒,标配是“衣三屬之甲”,即身穿三層防護服。

是以他們戰鬥力爆棚,戰無不勝、攻無不克,所向無敵(“天下莫當者”)。

再以虎牢關之戰為例,秦王李世民雖然隻有3000兵力,但是卻将王世充和窦建德的10萬大軍打得落花流水。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李世民為他們裝備了重甲。

重甲可以讓士兵以一當十,是以誰要是造反的話,肯定要制造甲胄。

是以,統治者對擁有甲胄的人非常恐懼。

同時,甲胄的制作工序複雜,制作成本極高,非手藝娴熟者所能為之,即使勉強造了出來,品質也大打折扣。

一般來說,制造甲胄為流水線生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非常多,規模很大。

是以說,一旦發現甲胄,數量非常多,大多是有深刻背景的,背後不是将領、權臣,就是亂黨和土豪,他們打造甲胄肯定是别有用心、圖謀不軌的。

以此看來,皇帝對甲胄的禁令,絕不是針對民間的收藏,針對的是規模性的購買、制造和私藏。

這類案件非常敏感,一旦發現,就是謀反性質的大案要案,要嚴格追查;曆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比如西漢開國大臣周勃的兒子、名将周亞夫,就是吃了私藏甲胄的虧。

當時周亞夫已經從丞相崗位上退休,年近花甲,兒子就偷偷定做看五百甲盾,準備等父親去世後陪葬用。

但是因為周亞夫的兒子拖欠傭工工資,被人家向官府舉報,受到漢景帝重視,派人進行調查。

調查結果很快出來了,舉報屬實;漢景帝大怒,将周亞夫依法逮捕。

審訊的官員質問他:“皇上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要密謀造反?”

周亞夫辯解說:“這是兒子給我準備陪葬用的帶往陰曹地府的。”

審訊的官員說:“即便如此你也有罪,說明你打算在地下造反。”

一句話氣得周亞夫當初吐血,沒有幾天就一命嗚呼了。

唐高宗李治第六子、武則天次子李賢,也栽在了铠甲上。

“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私藏盔甲為何在古代是重罪?武器管控方面,秦始皇是祖師爺。相比秦朝,唐朝的武器管控比較寬松。但是還有一種違禁品,比弓弩還要厲害,政府對它的管控更為嚴格,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它就是甲胄。

太子儀鳳四年(679年),明崇俨被強盜殺害,兇手卻一直沒有找到,。武後是以懷疑是太子李賢所為,就派人調查他,結果在東宮馬房裡搜出數百具铠甲,成為其謀反鐵證,李賢百口莫辯,被迫自殺。

到了清代,也有關于盔甲的故事,但不是謀反,而是造反故事。

努爾哈赤在自己的父親被明朝大将李成梁殺害後,依靠父祖遺留下來的十三副铠甲起兵反明、為父報仇。

這從一個側面充分說明盔甲的作用,也說明曆代統治者将私藏盔甲定為重罪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