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data)–所有能輸入到計算機中去的描述客觀事物的符号的總稱
*資料元素(data element)–資料的基本機關,也成結點(node)或記錄(record)
資料項(data item)–有獨立含義的資料最小機關,也成域(field)*
*資料對象(data object):相同特征元素的集合,是資料的一個子集
*資料結構(data structure)是互相之間存在一種或多種特定關系的資料元素的集合。(資料結構是帶“結構”的資料元素的集合,“結構”就是指資料元素之間存在的關系。)
邏輯結構——資料元素間抽象化的互相關系,與資料的存儲無關,獨立于計算機,它是從具體問題抽象出來的數學模型。
存儲結構(實體結構)
資料元素及其關系在計算機存儲中的存儲方式。
邏輯結構 劃分方法一
(1)線性結構—
有且僅有一個開始和一個終端結點,并且所有結點都最多隻有一個直接前驅和一個後驅。
例如:線性表、棧、隊列、串
(2)非線性結構—
一個結點可能有多個直接前驅和直接後繼。
例如:樹、圖
劃分方法二
集合—-資料元素間除“同屬于一個集合”外,無其他關系
線性結構—一個對一個,如 線性表、棧、隊列
樹形結構—-一個對多個,如 樹
圖形結構–多個對多個,如 圖
存儲結構分為:
順序存儲結構—–借助元素在存儲器中的相對位置來表示資料元素間的邏輯關系
鍊式存儲結構—-借助訓示元素存儲位址的指針表示資料元素間的邏輯關系
資料類型
定義:在一種程式設計語言中,變量所具有的資料種類
定義: 使用者進行軟體系統設計時從問題的資料模型中抽象出來的邏輯資料結構和邏輯資料結構上運算,而不考慮計算機的具體存儲結構和運算的具體實作算法。
抽象資料類型可以用三元組表示:
adt = (d,s,p)
d:資料對象
s:d上的關系集
p:d上的操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