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量的命名
變量名由字母、數字或下劃線組成,首字母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2. 變量的指派
python中的變量不需要聲明,變量的指派操作既是變量聲明和定義的過程。每個變量在記憶體中建立,都包括變量的辨別,名稱和資料這些資訊。每個變量在使用前都必須指派,指派後該變量才會被建立。
3. 局部變量
局部變量是隻能在函數或代碼段内使用。函數或代碼段一旦結束,局部變量的生命周期也将結束。局部變量的作用範圍隻在局部變量被建立的函數内有效。注意:python建立的變量就是一個對象。python會管理變量的生命周期,python對變量的回收采用的也是垃圾回收機制。
例:
#局部變量
def fun():
local=1
print local
4. 全局變量
全局變量是能夠被不同的函數,類或檔案共享的變量,在函數之外定義的變量都可以稱為全局變量。全局變量可以被檔案内部的任何函數和外部檔案通路。注意:global保留字用于引用全局變量。
#!/usr/bin/python
#-*-coding:utf-8-*-
#全局變量
_a=1
_b=2
lobal _a
_a=3
#對全局變量重新指派要先用lobal引用全局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