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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創今日薦書|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戰略”

【編者按】

十九屆五中全會制定了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目标。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提高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和财富水準,是實作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徑。

作為“中國經濟增長十年展望”長期研究項目的第九輯,《新倍增戰略:中國經濟增長十年展望(2021-2030)》圍繞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的界定、現有規模,未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潛力、路徑、難點等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并識别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點人群,提出了以提升人力資本為核心的中等收入群體倍增戰略。

此外,本書還分析了中國整體宏觀經濟、需求面因素、供給面因素和若幹主要産業的運作狀況,基于目前經濟特點,展望未來十年中國經濟發展趨勢。

經中信出版社授權,讀創/深圳商報現刊發精彩書摘,以飨讀者。

讀創今日薦書|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戰略”

【書 摘】

進入2021年,中國經濟初步從新冠疫情的困擾中擺脫,經濟增長速度接近潛在增長水準。過去的一年,全球經濟深度衰退,中國是唯一實作正增長的大型經濟體,而這一成績是在面對百年不遇的疫情沖擊、五十年最差的中美關系困局背景下取得的。政府的決策和執行力、動員能力,人民群衆的團結、大局觀、守紀律,都至為緊要。同樣不能忽視四十多年改革開放造就的市場經濟行動能力和物質基礎。可以舉兩個例子。2020年疫情初來之時,包括筆者在内的幾乎所有經濟學者都預計外貿出口将會受到極大沖擊。但實際情況是,2020年的進出口增速達到1.9%,其中出口增速達到4%,外貿占世界的份額再創曆史新高。面對疫情沖擊引起的需求缺口,中國企業表現出非凡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增長韌性。中國企業的出口增長,很大部分是由于其他國家供給能力跟不上“補缺”形成的。另一個例子是疫情焦灼之際,居民足不出戶就能電商平台提供的及時而豐富的産品,生活品質并沒有明顯下降。而電商平台的背後是先進的數字技術、支付信用體系和遍布城鄉的物流體系。不難想象,如果放在改革開放前,僅靠幾家國營商店,遇到如此大的疫情沖擊,将會是什麼樣的情景。無疑,疫情是一場壓力測試,它使人們看到了正常時期看不到的中國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的深層力量。

2020年,中國經濟增長十年展望系列研究成果原定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為議題,由于情況變化,轉為讨論戰疫增長模式。在考慮2021年的主題時,我們決定延續去年定下的議題,因為找不到放棄這個議題的理由。事實上,經過2020年的戰疫增長,研究這個議題的必要性、迫切性增加了。我們在研究的基礎上,形成這本《新倍增戰略》。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難處何在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之是以重要,首先與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社會相關。世界銀行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3年在題為《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社會》的報告中指出,在1960年的101個中等收入經濟體中,到2008年隻有13個成為高收入經濟體,87%的中等收入經濟體在将近50年的時間裡,都無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階段。

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甚多,其中一個重要變量就是收入差距過大,沒有形成足夠規模且穩定的中等收入群體。反之,日本、南韓和中國台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過程中都保持了較小的收入差距。由此,李培林等人提出了雙重中等收入陷阱的命題,認為如果不能解決中等收入群體占主體的問題,也就無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就中等收入社會向高收入社會的跨越期來說,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意義首先是增加消費需求,對經濟持續增長注入新的動能。這一時期經濟增長已由高速轉入中速,投資、出口對增長的重要性下降,消費和服務業逐漸轉為主導性增長力量。中等收入群體作為邊際消費傾向高(相對于高收入群體)、消費能力強的部分,成為擴大消費容量進而拉動增長非常重要的力量。

中等收入群體擴大、消費擴容,前提是能夠實作收入增長,使這部分人由低收入行列脫穎而出。有論者談論如何增加低收入階層的消費意願,似乎低收入階層消費水準低是由于他們不願意消費,這并不符合實際,其主要限制因素仍然是收入水準低。低收入階層增加收入可以有多種途徑,比如通過再配置設定,但在總體和長期層面,低收入階層增加收入并進入中等收入行列,要靠他們自身創造财富能力的提升。是以,在增長視角下,對有潛力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那部分來說,他們不僅是消費者,更重要的應當是生産者、創新者,在這幾種身份之間建立起可持續的循環。他們首先是生産者、創新者,創造出社會财富、提高收入水準,進而增加消費,并為下一輪生産和創新營造條件。

這種循環的形成和提升并非易事,中等收入群體擴大的難處正在于此。較低收入人群,或潛在的中等收入人群,對既有發展空間和制度條件的分享可能性顯然是偏低的,甚至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們要跻身中等收入階層,就要打破既有的多個層面的限制,形成一組新的發展空間和制度條件。

實作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目标的意義和重點人群

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提出:“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的人,逐漸達到共同富裕。”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的發展,中國已經進入實作共同富裕目标的第二階段。但第二階段的難度和不确定性都要大于第一階段。試圖後富起來的群體在人力資本、發展機會和發展條件上總體落後于先富起來的群體,而且向前走或向後退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已有先例。從國内看,前段時間受疫情沖擊,部分地區的勞動者收入和消費水準下降,有資料顯示,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出現階段性收縮。

在這個時間節點,有必要提出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目标,在已有的4億中等收入群體的基礎上,再用10~15年的時間,推動這個群體增加4億~5億人,達到8億~9億人,占總人口的60%左右。提出并實施這一目标可以有如下一些考慮。

首先,中等收入群體倍增對擴大内需、提高生産率和社會政治穩定都是不可替代的,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和實作倍增的時間都具有重要意義。規模不足或時間拖後都将直接影響經濟增長速度和穩定性。對此缺少認識很可能付出全局性代價。其次,提出目标本身就是有意義的,有利于形成全社會共識,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而這正是中國的制度優勢所在。

實作這一目标具有可行性。根據我們研究團隊的測算,假定2019—2030年實際gdp平均增長5.0%左右,平均通脹率為2.5%,名義gdp年均增幅7.5%,居民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與名義gdp增速比對。同時根據不同收入群體内城鄉居民分布的權重計算,低、中和高收入群體收入增速分别為7.7%、7.1%和6.9%,到2030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上升至約51%,低收入群體比重下降至約45.6%,高收入群體比重則上升至約3.3%。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達7.5億人,與2018年相比有3.7億人由低收入階層上升至中等收入階層。按照大體相同的變動速度,到2035年以前,有可能使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達到8億~9億人,實作倍增的目标。

另一個相關議題是實作這一目标涉及的重點人群。從我們團隊的研究成果看,到2030年有可能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3.7億人,主要對應的是2018年家庭年收入介于4萬~6萬元、6萬~8萬元和8萬~10萬元的低收入家庭,也就是我們需要重點分析的潛在中等收入群體。這個群體中城鎮居民占比為57%,鄉村居民占比為31%,外來務勞工員占比為11%。其中外來務工群體,從數量和定義上,更接近進城農民工群體。農民工是指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戶籍人口。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2017年我國農民工數量達到2.87億人,外出農民工1.72億人,外出農民工中進城農民工1.37億人。外來務工群體的定義為“來自農村地區、戶口不在本城鎮社群的人員”,2018年外來務工群體占比為9.7%,人口數量在1.35億人左右。從數量上看,外來務工群體大體接近進城農民工。

與2013年相比,2018年外來務勞工員中屬于中等收入群體的部分占總人口的比重從2.2%提升至4.1%,占中等收入群體增量的27%,貢獻率相當可觀。這裡說的外來務勞工員,基本屬于勞動年齡人口,非就業人口不多。而在鄉村居民中,相當多的人口屬于外來務勞工員的子女和父母,其收入狀況直接依賴于外來務勞工員。此外,農村人口就地城鎮化的比重逐漸提高,相當多的農民是在戶籍所在地“被城鎮化”的。是以,處在城鎮化程序中的農村人口規模明顯要大于上述外來務勞工員。從現階段我國城鄉結構轉型、收入增長的特征看,廣義上的“進城農民工”是未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需要着力關注的重點人群。

從調查資料看,以外來務勞工員為主的進城農民工家庭平均支出強度顯著高于農村家庭,但由于無法同等享受城鎮戶口的相關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其儲蓄避險意願較高,使外來務工家庭平均消費強度與城鎮家庭仍有很大差距;受教育水準明顯高于農村居民,基本接近城鎮居民水準;就業分布與城鎮居民有明顯差異,外賣、計程車和快遞等新型就業場景吸納了數量可觀的“新型農民工”就業,外來務勞工員以10%的人口占比貢獻了20%的新型就業,遠超城鎮和鄉村居民;更多就職于民營部門,機關企事業機關就業占比較低,面臨收入不高、就業不穩、社保不全等一系列制約其收入和消費穩定增長的因素;無法享受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醫保和養老保險覆寫率明顯低于同樣居住在城鎮的居民;相當一部分外來務勞工員尤其是其中的較高收入者,有明确定居城鎮的需求。應當從進城農民工的這些特點出發,采取針對性強、務實有效的戰略和政策,推動更多的進城農民工進入中等收入群體。

實施以提升人力資本為核心的倍增戰略

進入共同富裕的第二階段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戰略和政策的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着力提升低收入群體的人力資本,縮小不同群體之間的人力資本差距,以增效帶動增長的方式縮小收入差距。一個簡單的邏輯是,在剝去種種社會關系的外衣後,人們之間能力的差距,遠沒有現實世界中收入配置設定和财産配置設定差距那麼大。如果能夠創造一個人力資本公平發展的社會環境,人們的積極性、創造力普遍而充分地發揮出來,公平和效率就可以互為因果,在提升社會公平的同時促進經濟增長。

依照這種思路,下一步實施中等收入群體倍增戰略,應以提升進城農民勞工力資本為重點,采取多方面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力争在不長時間内取得明顯成效。

一、對農民工及其家屬在城市落戶實行負面清單制度。目前中小城市和部分省會城市已取消落戶限制,對仍有限制的城市改為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即由規定符合何種條件能夠落戶,改為不符合何種條件不能落戶。積極創造條件,加快縮減負面清單。對北上廣深和其他特大型城市的城市核心區與非核心區域、都市圈内的中小城鎮等實行差異化政策,采取不同的負面清單,适當放寬後者的落戶限制。

二、建設面向農民工為主的安居房工程。以大城市尤其是幾大都市圈、城市群為重點建設安居房,着力解決能夠穩定就業、對當地發展做出貢獻、就地繳納社保的低收入農民工住有所居、安居樂業的問題。以40~6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降低建造成本,把安居房價格控制在與農民工購買力相适應的水準。降低購買資格門檻,不歧視無戶籍、無學曆人口。由政府主導籌措土地資源、設計運作規則、加強監管,在政策架構内實行市場化營運,形成商業可持續機制。

三、與農村人口進城落戶、提供安居房相配套,加快推進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健全财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鈎機制,繼續推進并擴充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随人員流動可攜帶的政策,打通農村社保、醫保和城鎮居民社保、醫保的銜接。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農民工随遷子女入學政策。

四、提供就業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吸收農民工就業。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進城農民工,持居住證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享受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全面加強農民工職業教育教育訓練,逐漸将職業教育教育訓練作為一項基本公共服務加以提供。推行農民工新型工匠教育訓練計劃。鼓勵各類技工院校、職業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等參與農民工職業技能教育訓練,給予一定的财政補貼。鼓勵企業對農民工員工開展職業技能教育訓練,并在财稅、信貸等方面有必要的激勵措施。國家對吸收農民工就業、安居較多的城市,在财政補助、基礎設施投資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援。

五、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轉,增加農民工的财産性收入。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與國有土地同價同權、同等入市。創造條件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向集體組織外部流轉。積極穩妥務實地解決好小産權房問題。農地入市、宅基地流轉擷取的收入,應優先用于完善相應地區農村人口的社保體系,使他們與城裡人一樣不再依賴于土地保障,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收入的同時,由更為有效和穩定的社會安全網托底。

六、促進機會公平。進一步打破不當行政性管制,疏通社會流動管道,防止社會階層固化。改變有些地方對低收入農民工的歧視性做法,在大體相當的條件下,在就業、升學、晉升等方面,給低收入階層提供更多可及機會。

七、各級政府要制定規劃、完善政策、定期督查、確定落實。要将農民工落戶、住房、基本公共服務、就業和職業教育訓練等納入“十四五”規劃和年度規劃,明确有關部門的任務和職責,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做出進度評估,向各級人大報告。同時要根據經濟社會轉型更新和就業狀況變化,對相關規劃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改進。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創新,并将好的經驗和做法在全國範圍内推廣。

審讀:喻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