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足,◆斷足。古代肉刑之一。○《書‧呂刑》“剕辟疑赦”[孔]傳:“刖足曰剕。”○[晉][葛洪]《抱樸子‧用刑》:“昔[周]用肉刑,刖足劓鼻。”○《舊唐書‧西戎傳‧天竺國》:“不孝則斷手刖足,截耳割鼻,放流邊外。”○[陳煒謨]《狼筅將軍》:“稍一不慎,遇着拉伕,即有剖心刖足的危險呢。”刖趾适屦(刖趾適屨),◆同“削足適履”。比喻不顧實際,勉強遷就,生搬硬套。○《三國志‧魏志‧明帝紀》“丁未,行幸[長安]”[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刖趾適屨,刻肌傷骨,反更稱說,自以為能。”
殘刖(殘刖),◆斷足。古代酷刑之一。○《晉書‧刑法志》:“刑者詠為惡之永痛,惡者睹殘刖之長廢,故足懼也。”
行刖,◆執行斷足的刑罰。○《晉書‧刑法志》:“聖上悼殘荒之遺黎,傷犯死之繁眾,欲行刖以代死刑,使犯死之徒得存性命。”
刖罪,◆處以斷足的刑罰。○《周禮‧秋官‧司刑》:“刖罪五百。”○《漢書‧刑法志》:“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國,詰四方……刖罪五百。”○[顏師古]注:“刖,斷足也。”
再刖,◆雙腳被砍掉。相傳[春秋][楚][卞和]發現了一塊璞玉,先後獻給[楚厲王]、[武王],都被認為欺詐,斷其雙腳。○[楚文王]即位,使人剖璞加工,果得寶玉,稱為[和氏]璧。見《韓非子‧和氏》。後用作懷才未遇的典故。○[唐][韓愈]《答崔立之書》:“今足下乃復比之獻玉者,以為必俟玉人之剖,然後見知於天下,雖兩刖足不為病,且無使勍者再刖,誠足下相勉之意厚也。”○[唐][白行簡]《石韞玉賦》:“歎時俗之莫顧,惜輝華之潛發,儻見彩於一拳,庶無虞於再刖。”○[宋][蔡襄]《士伸知己賦》:“[非]([韓非])五難而吐論,[和]([卞和])再刖而處窮。”
補刖(補刖),◆《莊子‧德充符》:“[無趾]曰:‘吾唯不知務而輕用吾身,吾是以亡足。今吾來也,猶有尊足者存,吾是以務全之也。’……[孔子]曰:‘弟子勉之!夫[無趾],兀者也,猶務學以復補前行之惡,而況全德之人乎!’”[王先謙]集解:“前惡虧德,求學以補之。”亡足,謂受刖刑。後因以“補刖”謂補救前愆,以全其德。○[宋][張耒]《次韻君復七兄見贈》:“嗟我塵埃費昏旦,補刖自憐聞道晚。”
髡刖,◆剃髮與斷足之刑。○[漢][賈誼]《新書‧階級》:“是以係縛、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
刖危,◆斷足的人。危,通“跪”。指足。○《晏子春秋‧雜上十一》:“[景公]正晝,被髮,乘六馬,禦婦人以出正閨,刖跪擊其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公慚而不朝。”○《韓非子‧外儲說左下》:“[齊]有狗盜之子與刖危子戲而相誇。”○《韓非子‧內儲說下》:“﹝[夷射]﹞醉甚而出,倚於郎門,門者刖跪請曰:‘足下無意賜之餘瀝乎?’”
刖跪,◆見“刖危”。
搖刖(搖刖),◆危貌;危險。○《文選‧張協<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李善]注:“搖刖,危貌也。”○[明][王衡]《鬱輪袍》第四摺:“天地撰在紫雲端上,隻怕搖刖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