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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昨日1人被查,2人被處分

  2021年11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1人被查,2人被處分。

  審查調查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張铮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張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北京市教委原副主任張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準許,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原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權幫助他人違規在“新秀教師”評選、教學評優等工作中擷取榮譽;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教師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錢款。

  張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準許,決定給予張洋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項一并移送。

  張洋履歷

  張洋,男,漢族,1976年7月出生,山東掖縣人,199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99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博士研究所學生學曆。

  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學教師;

  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學第一分校副校長;

  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任豐台區教委人事科副科長;

  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任豐台區教委人事科科長;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豐台區政府辦公室督查室副主任;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豐台區政府辦公室值班室主任;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豐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豐台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豐台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豐台區新村街道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豐台區政府黨組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5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豐台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豐台區教委主任;

  2020年1月,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韓德鋒被開除黨籍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北省委準許,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韓德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德鋒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指使他人發送侮辱、恐吓資訊,嚴重幹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

  韓德鋒身為黨員上司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準許,決定給予韓德鋒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韓德鋒履歷

  韓德鋒,男,漢族,1954年8月出生,197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8年8月參加工作,湖北紅安人,研究所學生學曆。

  1987年12月至1992年12月,任宜昌市市委委員、點軍區區委書記;

  1992年12月至1998年10月,曆任宜昌市猇亭開發區工委書記、猇亭區委書記;

  1998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宜昌市政法委副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宜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

  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宜昌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4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宜昌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2014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