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史乃曰:“夫平謂橫,子知之呼?”仆思以對曰:“嘗聞長史示令每為一平畫,皆需縱橫有象,此豈非其謂呼?”長史乃笑曰:“然”。
釋讀:橫畫求平,但一味求平,則平闆無勢。故“永字八法”稱橫畫為勒,要求寫出起伏之意,如“橫鱗”或“千裡陣雲””。孫過庭說:“一畫之間,變起伏于峰杪。”顔真卿“縱橫有象”一語,得到張旭的首肯。王羲之認為“筆忌直過”,線條要有彈性,就像騎手的馬缰繩——徐放徐收,忌“堆柴”之弊。

(二)又曰:“夫直謂縱,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直者必縱之,不令邪曲之謂乎?”曰:“然”。
釋讀:縱是直畫,要注意橫豎之間的呼應。豎畫求直,一味如橫畫“勒”而不縱,則歪曲無骨,失去力度。“勒”與“縱結合起來,收放自如。相反相成,則字勢與力度俱全,收所謂“不平之平”及“不直之直”之效。從“不直”中求直,筆力才能入紙,才能寫出真正可觀的直,不顯得邪曲。
(三)又曰:“均謂間,子知之乎”?說:“嘗蒙示以間不容光之謂乎”?
釋讀:字中筆畫間的空隙,要均勻自然,不能過遠或過近。排列得過于整齊,就是前人所批的“狀如算子”,若體操而非舞蹈,失去藝術美。“間不容光”即點畫間所留的空隙,連一線之光都容不下,它和清人鄧石如所“疏處可使馬,密處不使透風”是一緻的,都是在結構處理上點畫之間收放、黑白之間的處理。筆墨散開時要取法自然,和諧統一,收攏後要計白當黑,不争不犯,處理密與非密等辯證關系,力争在沖突雙方由此及彼的橋梁上行走。
(四):又曰:“密謂際,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謂乎?”
釋讀:“際”是指筆畫與筆畫相接之處,似斷實連,似連實斷。既連住又要顯得脫開。築鋒所用筆力比藏鋒要重些,而比藏頭輕。露鋒則失“密”,故用築鋒,比藏鋒之力更實,相接得宜,不露痕迹,故無偏疏。“築”,搗也,意為由上而下的擊打。
(五)又曰:“鋒謂末,子知之乎?”曰:“豈不謂末以成畫,使其鋒鍵之謂乎?長史曰:“然”。
釋讀:“末”,“端”也,鋒謂末,指任何點畫都要用筆鋒寫出,須處處将筆鋒送到,使筆力充分作用于紙面,收堅實凝重之效。清人蔣和說:“(用筆)如善舞竿者,神泛竿頭,善用槍者,力在槍尖。”點畫要意完神足,須筆鋒無處不到。即使末筆蠻要出鋒勁鍵,才能不犯拖沓之病。如“也”字楷書末筆要緩起輕收,形成的鈍勢小勾就像剛剛把弓拉滿,箭頭被一點點的縮到了弓背的挽手處;在書寫過程中要注意筆鋒的調整,切不可因為是末筆就草率為之,造成筆鋒的“散包”和線條的“洩氣”。劉熙載《書概》說:“張文史(張旭)書,微有點畫處,意态自足,當知微有點畫處,皆是筆鋒實實到了。不然雖大有點畫,筆心反而不到,何足之可雲!“
(六):又曰:“力謂骨體,子知之乎”?曰:“豈不謂趯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型自然雄媚之謂乎?”
釋讀:趯筆,又名“趯(yuè)鋒”,要求中鋒行筆,推筆緩行,力貫筆尖,以避點畫軟弱癱瘓。“中鋒取勁,側鋒取妍”,取勁則多骨力,取妍則多媚肉。梁武帝說:“純骨無媚,純肉無力。”顔氏所謂“雄媚”,有骨肉交融,中鋒與側鋒并濟之勢。
張旭對顔真卿的回答沒有表态,說明顔真卿的回答尚不夠準确。或是因為他覺得單說“趯筆”出骨力尚不夠全面,或是不贊同顔真卿所說的“雄”與“媚”交融的書風。顔體豐肥,即是肉多之故。按:衛夫人主張的是“多肉微骨”,稱“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書法中所謂的“力”,是指各種線條按着不同字形組合起來後,所表現出來的一種張力和視覺上的沖擊,這種力不是蠻力,是以具象對抽象的審美表述。
(七):又曰:“輕謂曲折,子知之乎?”曰:“豈不謂鈎筆轉角,折鋒輕過,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長史曰:“然”。
釋讀:“曲折”, 即“屈”,轉筆之意,這句講轉折處如何行筆。“折鋒”也叫“逆筆”、“逆鋒”。點畫轉角處,筆鋒若不回顧而仍順行,則無力而失勢,故鋒須折,就是指鋒尖略顧左再折而向右,轉而下行。即《九勢》轉筆條的“宜左右回顧”。“輕過”與駕車拐彎時慢速是一個道理。暗過則筆鋒隐藏,避免節點孤露,有流暢穩健之姿。在書寫“橫折拐角處”時,由左而右,在拐點處稍右再回鋒于拐點,調鋒而下;在書寫“鈎”時,鋒至出鋒處依然暗過之,而後蹲鋒回返向上左出。
(八):又曰:“決謂牽掣,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牽掣為撇,決意挫鋒,使不能怯滞,令險峻而成,以謂之決乎?”長史曰:“然“。
釋讀:“訣”指行筆時不能猶豫。顔真卿以“撇”為例回答用“決”之意,主張用挫鋒筆法成險峻之勢。挫鋒與築鋒相似,用筆略輕快,不怯滞猶豫決然行之。有将“決”寫為“次”者,如是,可了解為書寫主要筆劃時所産生的“遊絲”類衍生線條。兩個筆劃的連接配接處,常常會出現遊絲,起到了局部與整體、從筆與主筆之間的牽制作用。遊絲是挫鋒的産物,亦是是毫不怯滞,間不容發行筆的結果。
(九):又曰:“補謂不足,子知之乎?”曰:“嘗聞于長史,豈不謂結構點畫或有失趣者,則以别的點畫旁救之謂乎?”長史曰:“然”。 )
釋讀:“補”即點畫出現病筆或不足之處時的施救之法,當随機應變。高明的書家故意出現病筆再行補救,以求險峻之勢,以歐陽詢為代表。此與詩詞如故意違反格律,再行補救之“拗救”法相似。概不拗則平順而無險峻之姿,不救則字勢傾覆失去平衡之态。孫過庭稱:“初學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複歸平正。”要擅長書法之中的“拗救”,須平日執筆得法,使用圓暢,心手一緻,随意左右,無所不可;更重要的是平時學習各種碑版法貼時,既細心觀察學習其分布得失,如是方心中有數,點畫涉險時有補救方法。
(十):有曰:“損謂有馀,子知之乎?”曰:“嘗蒙所授,豈不謂趣長筆短,嘗使意氣有馀,畫若不足之謂乎?”長史曰:“然”。
釋讀:點畫有餘自當減損,不使過長,如是則長畫不長、短畫不短,相得益彰。虞、歐楷字,短畫與長畫相間,點畫有盡(“筆短”、“畫若不足”)而意無窮(“趣長”、“意氣有餘”)。那怎樣以有限的點畫表現無究的意味?概長短要重意趣而不拘其形,以意為主,以勢為輔,疾澀兼用,收縱自如。“意”乃人格之美,養成後運筆則“勢”或“氣”便由此生。張旭之筆“勢”往往借酒成之,孟子則說“吾善養吾浩然之氣”。
(十一):又曰:“巧謂布置,子知之乎?”曰:“豈不謂欲書先預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穩,或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是之謂巧乎?”長史曰:“然”。
釋讀:布置即孫過庭所說“分布”,也就是結構之意。落筆前,要“意在筆先”,先想好怎樣安排結構。結構處理,既要平穩端正,又要奇變生姿(“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才能算是構思精巧。此亦前文所述孫過庭所謂“平正”與“險絕”相融之意。顔楷整體上看顯得端莊穩重,但仍不失于闆滞,點畫中時有奇趣。
按:此上三節,涉及創作中的臨機把握問題。我們平時看一件作品,不是僅僅要看其中的單字,重要的是要看它的整體效果。就好比農民在壘牆,裡外欲平,是以多壘前将石頭打量一番,長則削,短則補,“壓好茬”,即使彼此咬合起來,否則就牆就不結實。書法創作亦要處理好結構及章法問題,“被為不足,損謂有餘,巧謂布置”。善于補損則意趣盎然,常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十二):又曰:“稱謂大小,子知之乎?”曰:“嘗聞教授,豈不謂大字促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是以為稱乎?”長史曰:“然,子言頗皆近之矣。夫書道之妙,煥[huàn]乎其有旨焉。世之學者皆宗二王、元常,頗存逸迹,曾不睥睨[pìnì]八法之妙,遂爾雷同。獻之謂之古肥,張旭謂之今瘦。古今既殊,肥瘦頗反,如自省覽,有異衆說。張芝、鐘繇巧趣精細,殆同神機,肥瘦筋骨,豈易緻意?真迹雖少,可得而推。逸少至于學鐘勢巧形容,及其獨運,意疏字緩。譬楚音習夏,不能無楚,過言不悒[yì],未為笃論。又,子敬之不及逸少,猶逸少不及元常,學子敬者畫虎也,學元常者畫龍也,倘著巧思,思過半矣,功若精勤,當為妙筆”。
釋讀:字的大小如何安排才能令其相稱?小字放大,大字變小?那不成了鐘繇所批評的“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平齊,便不是書”了嗎?是以後人對此了多有非議。但這裡的大小是相對而說的,沈尹墨以為“這個促、展是就全幅而言,故又說‘兼令茂密’,這就可以明白他所要求的相稱之意,決不是大小齊均的意思”。從章法來說,小字要展寬,大字要緊湊,相反相成,是有必要的,但不必将其絕對化。
此外,張旭又談了學書“同”與“不同”的問題。都學二王和鐘繇,但不得“永字八法”(“八法”所涉及的筆法,黃簡認為就是唐人張懷瓘guàn《玉堂禁經》中所說的“九用”)中所涉及的筆法之妙,是以容易造成千人一面的“雷同”。不同時代對“肥瘦”審美的不同要求以及個體差異,會造成書法創作相同中的不同。朔本求源,笃學精思,善于揚棄,才能在個性與共性,“有我”與“無我”中找到藝術的真谛,攀上書法藝術的高峰。
這十二意所涉筆法,有點畫寫法如“橫、縱、曲折、牽制”,有結構安排如“間、際,損、補,巧變,大小”,有運筆要領如“鋒末、骨體”。“靜”的實體有“橫、縱、末、體”等,“動”的筆勢有“間、際、曲折、牽制”。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馀處着想,施以救濟,如不足、有馀等;有的從全字或全幅着意,如布置、大小等。十二筆意自锺繇提出至張旭,為一般學書人所重視,但個人體會不同。張旭以“子言頗皆近之矣”總結,說明顔真卿的回答及格了,,恐猶未能盡得前人之意,故繼以“工若精勤,悉自當為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