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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撈一條胭脂魚,男子被拘役五個月

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自然資源,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社會價值以至政治價值。任何非法獵捕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緻使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瀕臨滅絕,都嚴重侵犯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度,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去年5月,雨花台區農業農村局接群衆舉報,稱有人在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和長江大勝關長吻鮠銅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内進行非法捕撈,漁政執法人員聯合長航警察局南京分局江甯派出所迅速出擊,在秦淮新河入江口當場抓獲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嫌疑人孫某,現場查扣作案工具2條三層刺網、1條單層刺網,非法漁獲物長江淡水魚類28尾,其中胭脂魚1尾。

經依法鑒定,孫某使用的作業工具被認定為禁用漁具,捕獲的胭脂魚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孫某使用禁用漁具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胭脂魚1條,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長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20年8月11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孫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對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本案中的胭脂魚又名黃排、血排等,屬國家二級珍稀保護魚類,生長在長江水系,胭脂魚對野生水環境的依賴度很高,是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區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依法制裁此類犯罪行為,向社會公衆敲響了禁止捕殺、食用長江水生野生動物的警鐘,彰顯了南京從嚴打擊長江流域涉漁違法行為的決心和力度,請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愛護野生動物,堅決抵制非法獵捕、食用野生動物等行為,切不可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來源: 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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