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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柒”IP劫:微念回應訴訟糾紛 股權配置設定沖突一年前已出現?

每經記者:葉曉丹 每經編輯:宋思艱

11月1日晚間,針對近期輿論關注度較高的“李子柒”IP糾紛和訴訟一事,負責“李子柒”品牌和IP營運推廣的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念”)進行了回應。

微念稱,公司于11月1日收到了訴訟通知。而此前,據啟信寶顯示,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子柒文化)與劉同明、微念相關案件新增立案資訊,一審原告為子柒文化,被告為微念、劉同明。

從“李子柒”賬号停更到訴訟糾紛再到其後位元組跳動宣布啟動退出微念股權流程,網紅、IP、新消費品牌、資本,多方因素交織,推高了輿論的關注度。從微念11月1日晚的說明來看,微念和李子柒之間的沖突,早在一年以前已出現,但微念稱至今仍無實質性進展,導緻如今局面。值得關注的是,熱搜背後,沖突如何解決?股權等權益事項曆時一年難以達成共識,在輿論關注、司法的介入下終将去向何方?“李子柒”最終是誰的“李子柒”?

<h2>微念:從不曾發聲到正式說明</h2>

“李子柒”賬号停更2個月之際,不乏有各類部落客釋出李子柒在股權架構中“吃了虧”的消息,每日經濟新聞于9月18日刊發《誰的“李子柒”:頭部網紅停更兩月,李子柒疑與經紀公司現利益糾葛》,彼時曾多次聯系微念,但一直未獲回應。

此後,繼子柒文化起訴微念以及位元組跳動退出投資“微念”的消息在各大媒體發酵,但風暴眼中的微念一直未曾發聲。

10月29日下午2點左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前往微念注冊位址所在地,在杭州市錢塘區新加坡科技園内,微念與百草味毗鄰而居,公司大約有4層,是一個獨棟的辦公建築。記者抵達公司門口時,門口停着一輛印刷有“貨拉拉”字樣的貨車,不時有員工從車上搬下有“柒”字Logo的大紙箱。3樓和4樓的辦公區有不少員工正在工作,但有部分辦公區未見員工在工位上。

“李子柒”IP劫:微念回應訴訟糾紛 股權配置設定沖突一年前已出現?

微念注冊位址所在地 圖檔來源:每經記者 葉曉丹 攝

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入公司内部,前往資本市場辦公室,向其從業人員詢問近日有關微念的訴訟糾紛以及是否作相關回應時,從業人員則稱,需與公司負責品牌媒介的同僚進行對接;其後,微念另一名從業人員向記者表示,采訪需要提前預約,後續會找相關部門回報采訪需求。當記者問及公司最近是否會有回應時,該員工表示對此并不了解。

如果說此前,微念一直諱莫如深。那麼11月1日,在官微的說明,則是邁出了公開回應的第一步。

<h2>股權沖突一年前已初現征兆?</h2>

11月1日晚間。微念公司釋出的說明強調了幾個方面:

其一,李佳佳和微念訴訟糾紛屬實。微念稱已于11月1日正式收到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通知,并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式應訴。

其二,微念稱從一家MCN公司已經發展為新消費品公司。如果說MCN公司的價值在于主播的孵化和營運,那麼在成功打造了“李子柒”IP後,微念通過品牌落地和商業化運作,“李子柒”作為一個新消費品牌近年來後來居上,頗受關注,微念收獲多輪融資,據業内人士分析,除了“李子柒”IP價值外,還有新消費品牌賽道乘風而上的想象空間。

其三,微念表示,早在一年多前,微念就提出李佳佳女士的股權計劃和合作模式方向,并在股東同意下簽署了相關股份安排、合作費用的協定方案,也曾多次與李佳佳女士就股權等權益事項展開溝通,但未有實質性進展,最終導緻如今的局面,微念是有責任的。

從股權結構來看,李佳佳是子柒文化的法定代表人,持有49%的股權,微念則持有51%的股權。但微念股權結構中,并未出現李佳佳的身影,而經營“李子柒”品牌的微念,則被多家投資人看好,曆經多輪融資後,據此前媒體報道,其估值約達50億元。

有業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李佳佳負責内容輸出,在社交平台上能獲得巨大的流量,但各方面的投入支出費用估計也并不低,要靠視訊本身的内容輸出持續實作更大的商業價值仍比較難。而“李子柒”品牌在電商管道的落地,微念可以通過“李子柒”的影響力實作自主品牌打造的商業模式閉環。

對于收到李佳佳的起訴,微念在說明中還表達出了繼續溝通和協商的意願,“公司願意就雙方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問題進行持續坦誠的溝通,衷心希望雙方能夠解開心結、繼續攜手前進。”

<h2>仍在賣貨的“李子柒”</h2>

繼微念發出說明之後,微網誌備注為李子柒助理的“她助理”11月1日晚間也更新了一條新動态,其中提及”連合同都沒跟投資人、股東如實披露的公司,誰敢要它的股份?”

後續李佳佳和微念的糾紛将如何發展,仍有很多未知數。不過眼下正值一年一度“雙十一”購物節,盡管主打東方生活美學的微網誌部落客“李子柒”已經3個月不曾更新視訊,但淘寶李子柒旗艦店仍在積極參與雙十一活動當中,該旗艦店的營運方歸屬于微念。

“李子柒”IP内容輸出停頓,但“李子柒”自主品牌仍在賣貨。極具個人辨識度的“李子柒”IP,歸屬何方?充滿懸念。

類似情況在MCN行業也不乏先例。

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婧倩律師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目前我國對商品化權的保護未形成成熟的立法體系,而在層出不窮的網絡紅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沖突糾紛中,往往夾雜着姓名權、肖像權、商标權、著作權等權利糾葛,自媒體賬号的性質亦存在争議。知識産權作為重要的無形資産決定着商業模式營運的成敗,未來網絡紅人與經紀公司的合作發展中,應格外注意與知識産權歸屬、權利沖突等相關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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