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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認作義父子立下協定,72萬交由義子投資,一年後兩人對簿公堂

中國人自古就有一種說法,叫老有所養,意思是人老的時候,能夠得到家庭,或者是他人的撫養和關愛,安然度過晚年。如果子女孝順、盡心贍養那就更理想了。可是願望是好的,現實卻總會跟人開各種玩笑,就像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件事。

兩人認作義父子立下協定,72萬交由義子投資,一年後兩人對簿公堂

事情要從一場認親儀式開始說起,張駿在朋友們的見證下,認一位叫花國祥的老人作義父,當時花國祥非常高興,喜悅之餘,順手就摘下佩戴多年的戒指,套在了張駿的手上。這段充滿溫情的畫面,被當天在場的朋友們,用手機記錄下來了。

認親的時候其樂融融,可是隻過了短短一年,倆人就法庭相見了。年近六十歲的花國祥,一直單身,而幾個兄弟姐妹都已經各自成家,是以隻有他和年邁的老母親生活在一起,因為早年間受過工傷。花國祥退休很早,退休之後很關注理财方面的事情,比如買買保險,從中獲得一些收益,晚年生活也算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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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保險公司的産品推介會上,花國祥認識了張駿。張駿是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倆人還挺談得來的,後來就一直有聯系。一段時間接觸下來,花國祥對張駿的印象是越來越好,在張駿的講解之下,花國祥退掉了原來的保險,然後在張駿那裡買了保險。

張駿承認,起初和花國祥接觸,的确是為了工作,不過時間一長,他對這個孤獨的老人,産生了感情。張駿隔三差五去看望花國祥和他的老母親,陪他們聊天、吃飯。就這樣,花國祥和張駿越走越近,幾個月之後,他們決定讓彼此的關系更進一步,就有了開頭所說的認親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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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親的當天,花國祥和張駿辦了一件事,隻是他們兩個人不曾想到,就是這件事,引起了日後的軒然大波。他們簽了一份遺贈扶養協定,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然後在遺贈人百年之後,獲得他的财産,這就是遺贈扶養協定。

在這份協定簽訂之後,花國祥就把72萬交給了張駿,讓他幫忙打理。剛好那段時間,張駿又換了份工作,去了一家投資理财公司。于是他就告訴花國祥,他用這七十二萬去買了一份理财産品。

但是這七十二萬,并不全是花國祥的,有很大一部分是他母親的積蓄。而這筆錢,等老母親百年之後,花國祥的所有兄弟姐妹都是有份兒的,隻是老太太眼下還在世,花國祥就打算瞞着兄弟姐妹,拿這筆錢給自己掙點兒利息。

兩人認作義父子立下協定,72萬交由義子投資,一年後兩人對簿公堂

認親才過了倆月,花國祥挪用積蓄買理财的事情,就讓花家裡其他人知道了,花家人當時就急了,要知道張駿手裡,還有一份遺贈撫養協定,根據那份協定,萬一花國祥遭遇不測,這筆本應該屬于花家所有人的錢,就全歸張駿所有。

花家人鐵了心,一定要把錢要回去,幾番折騰下來,還是張駿松口了,先還了六十七萬,花家人也算松了口氣。但是沒過多久,這六十七萬又回到了張駿手裡。張駿解釋說,花國祥和兄弟姐妹的關系并不好,花國祥的本意,并不想把錢要回來的。在兄弟姐妹的壓力下,花國祥就和張駿演了一出雙簧。

對于張駿的說法,在花家人看來,這些通通都是借口,要求張駿把錢還回來,但是張駿也不願意再打給花家人。雙方的沖突激化了,隻能法庭見了。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公開審理。

兩人認作義父子立下協定,72萬交由義子投資,一年後兩人對簿公堂

遺贈撫養協定是花國祥自願簽下的,想要解除得有個理由。一個說沒有受到照顧,一個說很努力地照顧對方,因為雙方都沒證據,這事隻能先放一把。至于那七十二萬,張駿買了一個三年期的理财産品,目前是取不出來的。

主審法官來到張駿所在的投資理财公司核實情況,理财産品确實存在,而且暫時取不出來也是真的。理财産品的收益是到期後一次性支付。因為花國祥讓張駿預支生活費,是以張駿每個月打八千給花國祥。

法院對案件依法進行,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張駿表示,他同意解除與花國祥的遺贈扶養協定,并且願意把錢還給花國強。但是對于這段時間自己的付出,花國祥必須要做出補償。

兩人認作義父子立下協定,72萬交由義子投資,一年後兩人對簿公堂

最終在法庭的調解之下,花國祥和張駿達成調解協定。遺贈扶養協定解除,張駿返還花國祥人民币六十七萬八千九百三十二進制。協定解除了,父子情估計也難以延續。後來張駿賣掉了房子,如期如數的向花國祥支付了錢款。

錢付清了,很多人心裡卻不是滋味。如果說一個熱心青年,将獨身老人認為義父,不但在情感上關懷老人,還盡己所能在理财上給予幫助,那麼這就是一段佳話。

然而當初那場認親,其實花國祥和張駿,多少都有私心,而裹挾利益的協定親情,在利益糾葛的沖擊之下,也就搖搖欲墜了如此父子不做也罷。最後一點,如果花家其他兄弟姐妹,平時能夠給予足夠的關心和關愛,讓花國祥有所寄托的話,或許就不會有這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