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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山野,心有芬芳

7月10日,天朗氣清,風也合時宜的溫柔,确是一個出遊的好日子。

該用什麼樣的語言描述草原天路呢?或許在人類已知的寫景的形容詞中,無論哪一個放到這裡都恰如其分。天路之大名,天路之壯美,諸君自會有一套獨享的感受與感悟,無須我多費口舌訴說一件各位業已明晰的事情。倒不如來說一說今日的收獲——一把野花。

身處山野,心有芬芳

稱之為野花,斷然沒有輕蔑的意味,而是因為它生于野、活于野,無拘無束地生長于人類制造的溫室之外。對于這類不受人類控制,卻能在大自然中生存得很好的生物,人類一向是沒有好感的,非得給它們安上一個不規矩的名頭,比如野草、野狗。對自己,我們似乎更加兇狠不留情面,不喜歡的,定要咒罵一句:野種!

這把野花約有七八支,支支清淡素雅,連帶着賞花之人身上的世俗銅臭都深感羞愧,遠遠地遁逃而去。野花通體一根圓莖,綠油油的,毫無出彩的葉子點綴其上,也是綠色的。如果僅是如此,似乎就應當如同你我隐于人海一樣,不會引起遊人的注意。偏偏它的腦袋—植物的頂部—生得不俗,開出了花朵。腦袋使它從野草的行列中脫離出來,成為野花。

頂部的葉極為稠密,簇成蓮花狀,拱衛着僅有的出色的豔麗。之是以要用豔麗一詞,也隻是在綠葉的襯托下,它有了花的顔色,多了一些生機之外的美麗。假設拿它與其他真正豔麗的花相比,我手中的這把野花就要黯然失色了。可這種比較有什麼意義呢?野花還要說呢:“我生得自在,生得舒心,誰他娘的要與你們比較!”話粗理不粗!

作為一朵花,它的确算不得豔麗。諸君看這些花骨朵,密密麻麻地擠在葉子簇成的蓮花裡,紅頭紅身,像是一根根火柴,又像是圍堵在富貴人家馬車旁伸手要賞小乞丐。如此的普通,如此的不起眼,大文豪定然不會用含苞待放來形容它們。而且能不能看到都要兩說,看到也定然不會在意。嗨!它們注定登不上大雅之堂,大文豪豈能自降身段?

雖談不上豔麗,野花也有其動人之處。諸君再來看那些半開的花苞,一個個勇敢地沖破了火柴頭的束縛卻又突然變得羞澀,似乎想要藏起來卻又讓人真切地看到了它的身影。嘿!“和羞走,倚門回首,卻把青梅嗅”,請大家千萬不要戳破它稚嫩的小心思。至于那些膽子壯的,便完全盛開,大大方方地展現自我。沒有層層疊疊和奪目的顔色,隻有六個小小白白的花瓣圍坐一圈,像極了聽話的小朋友。它的白色十分簡單純粹,僅是很白的白色,沒有一點取巧的成分。

去過天路的諸君可曾留意過這些野花?是了,放眼遠眺之際心胸豁然開闊,豪氣陡增敢自比李杜,腳下的無名野花怎會入眼?一粒小小的芝麻和一片浩瀚的星空,相信諸君不會迷糊到做錯選擇。

身處山野,心有芬芳

可是你們不知道,這些野花是有魔力的,它能使你的眼睛移不開。握在手心的那一刻,明明白白有一個聲音在說:“它是我的!”它是隻屬于我的,望着它我便能确信這一點。

握在手裡瞧着賞着,欣喜之中也生出了些許愧疚。它是淡漠名利的隐士,是處變不驚的勇士,即便被我折斷筋骨,命運僅在我一握之間,它仍舊泰然自若,隻是不悲不喜地注視着我。我應當感到羞愧,菊花,你比方說,面對的是陶淵明的酒與詩,是東晉的風與月,是千年以降文人騷客的歌頌與疼愛;這些素雅的野花隻能被一個庸俗之人握在手裡,在死亡的陰影中延續被人遺忘的命運。它還是安之若素,我應當感到羞愧。

原來它不是我的,而我卻是它的。我被它馴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