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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新城疫的現場檢疫和實驗室檢驗

雞新城疫的現場檢疫和實驗室檢驗

雞新城疫又稱為"僞雞瘟"、"亞洲雞瘟",其病原體為副黏病毒,其主要臨診特征表現為神經紊亂、呼吸困難、腹瀉、黏膜或漿膜出血。現場檢疫包括流行病學調查、活體檢疫、肉屍檢疫。雞新城疫檢疫的常見檢驗方法有病毒分離鑒定、血凝抑制試驗。前者用于新城疫的診斷;後者用于新城疫的免疫抗體測定和免疫監測。

一、場檢疫

1、流行病學。雞對本病易感性最高,各種品種、年齡的雞均有易感性,幼雛和中雛的易感性比成年雞更高。近年來國内已有鹌鹑、鴿及觀賞鳥發病的報道。本病的主要傳染源是病雞以及流行間歇期的帶毒鳥類,經呼吸道和消化道向外大量排出病毒而傳播。本病一年四季均可發生,但以冬春兩季較多。免疫雞群也可能發生新城疫,出現非典型症狀,但雛雞和成年雞的發病率和病死率不高。

2、活體檢疫。①最急性型:發病突然,無顯著症狀而快速死亡。②急性型和慢性型:病雞表現為明顯的咳嗽,流涕,呼吸困難,張口呼吸,并發出"咯咯"的叫聲。口中有黏液,常見搖頭和吞咽動作,企圖将黏液甩出。嗉囊有液态黏稠物,倒提即從口内流出。糞便常呈黃綠或黃白色,偶見帶血的糞便。病程稍長的病雞出現腳、翅麻痹,歪頭扭頸,站立不穩等神經症狀。③非典型新城疫:主要發生于免疫雞群,由于免疫水準偏低或免疫力不整齊,幼雞和育成雞出現輕微的呼吸道症狀。成年雞産蛋量下降,持續性的零星死亡。

3、肉屍檢疫。主要病變是淋巴系統腫脹、出血或壞死,全身黏膜和/或漿膜有出血點、出血斑。典型病變:①腺胃黏膜乳頭及其周圍出血、潰瘍或壞死,肌胃角質層下也常見有出血點或出血帶;②盲腸扁桃體腫大、出血或壞死。腸黏膜有大小不等的出血點以及纖維素性滲出物。病程較長者有的形成假膜,假膜脫落後即成"棗核狀"潰瘍。氣管黏膜增生,并有滲出物。若雞群已進行了免疫處理,則發生新城疫時,僅見黏膜呈卡他發炎,直腸黏膜和盲腸扁桃體出血,病變相對較輕,其他病變不典型。

雞新城疫的現場檢疫和實驗室檢驗

二、驗室檢驗

1、病毒分離鑒定。①樣品采集及處理:取病死禽的腦或心、肝、脾、肺、腎、氣囊等組織,用生理鹽水研成1:5乳液,加入青黴素(至終濃度為100機關/mL)、鍊黴素(使終濃度為1000μL /mL)。采取的氣管拭子和洩殖腔拭子(或糞拭子),進入2~3mL含有青、鍊黴素的生理鹽水中(青、鍊黴素的用量提高5倍),反複擠壓至無水滴出棄之。調節PH至7.0~7.4,37℃作用1小時,以1000r/min離心10min,取上清液4℃儲存備用。②病毒分離鑒定:取處理後的樣品上清液0.1mL經尿囊腔接種9~10日齡SPF雞胚,培養4~7天,無菌收集尿囊液;與标準陽性血清作血凝抑制試驗,判定是否感染新城疫病毒。③病毒緻病力測定:用生理鹽水連續10倍稀釋尿囊液至10-9,從10-6至10-9,每個稀釋度接種9~10日齡的SPF雞胚5個,0.1mL/胚,于37℃溫度條件下孵化。8h後以同樣方法接種第2批雞胚。連續7d觀察雞胚死亡時間,并記錄。判定依據:引起接種雞胚死亡的最大稀釋倍數為該病毒的最小緻死量。④結果判定:以40~70小時死亡為強毒,140小時以上死亡為弱毒。

2、進行血凝抑制試驗。①需準備的器材:96孔U型微量闆、微量移液器、微型振蕩器。pH7.0~7.2磷酸緩沖鹽水;濃縮抗原或被檢培養物尿囊液(病毒鑒定);陽性和陰性标準血清由指定機關提供。制作0.5%雞紅細胞懸液:于成年雞的翅根處采血,用20倍體積的磷酸鹽緩沖液洗滌3~4次,以2000r/min·次離心3~4min,吸棄上層血漿、白細胞等,最後一次離心5min,制成0.5%懸液。②抗原血凝效價測定(血凝試驗):用微量移液器在微量闆上每孔加入磷酸鹽緩沖液50μL,共4排。取1:5稀釋抗原或被檢物尿液(病毒鑒定)加入每排第1孔,50μL/孔;後由左至右稀釋至第11孔,再從第11孔中吸取50μL棄之不用。最後1孔不加抗原,目的是作為血細胞對照。加入0.5%紅細胞懸液50μL/孔。将試液體置于微量振蕩器中,混合1min後,于18~20℃的室溫環境下靜置30min,仔細觀察血凝圖像。以出現完全凝集的抗原最大稀釋度為該抗原的血凝滴度,即血凝價。每次四排重複,經幾何均值确定抗原的血凝價。③試驗操作:抗原稀釋倍數=血凝價/4。在微量闆每排第1孔分别加入磷酸鹽緩沖液50μL,每排第2孔加入濃度為8個機關的抗原50μL,第3至12孔依次加入濃度為4個血凝機關的抗原50μL。每排第1孔分别加被檢血清50μL混勻後吸取50μL加入第2孔;依次倍比稀釋至第12孔,混勻後棄去50μL。置于18~20℃的室溫環境下持續20min。滴加0.5%紅細胞懸液50μL/孔,充分混勻後于室溫下靜置30min并觀察結果。④判定結果:紅細胞對照、陽性血清對照結果應為不凝集紅細胞;陰性血清對照、抗原對照應出現凝集現象。

雞新城疫的現場檢疫和實驗室檢驗

三、 病死雞的處理

若經屍檢發現病死雞的内髒有病變而肉屍無病變者,其内髒作工業用或銷毀,肉屍高溫處理後可用;出現全身病變者,肉屍與内髒全部作工業用或銷毀,血液及羽毛消毒後出場。

作者:孫振明 獸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