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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丨大資料“殺熟”的利益機制

◆ 注冊成為某團購會員後,不僅外賣滿減優惠力度降低,配送費更是不減反增

◆ “刷臉越多,‘丢臉’風險越大。”

◆ “一些企業有濫用資料的底氣,在于大資料壟斷,算法不透明發現難、舉證難、認定難。”

精準殺熟,算法變算計;精準刷臉,滋生“丢臉”隐患;精準“降重”,抄襲披上隐身衣……随着大資料應用滲透到現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們的衣食住行、吃喝玩樂,大都與一款款軟體或一套套智能裝置捆綁在一起。

看似碎片化的海量資料被挖掘、整合、分析,不斷産生着新價值。一方面讓人們工作生活日益便捷高效,另一方面也給人們生産生活帶來新困擾。

瞭望丨大資料“殺熟”的利益機制

“殺熟” 徐駿 圖

被大資料“算計”

記者近日走訪多地調查了解到,在利益驅動之下,大資料分析背後,各類亂象時有發生。

“大資料殺熟”多發,算法變身算計。同樣的送餐時間、地點、訂單、外賣平台,會員卻比非會員多付錢——不久前有網友發現,在注冊成為某團購平台會員後,相比非會員,不僅外賣滿減優惠力度有所降低,配送費更是不減反增。

這一事件迅速在網絡上引起讨論,網友紛紛控訴這并不是偶發事件。同時同地打同類型車到同一目的地,某打車平台曾被使用者發現熟客反而收費更高。

北京市消協調查顯示,超八成被調查者認為“大資料殺熟”現象如今相當普遍,且有超五成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資料殺熟”的經曆。與之相對應,多家大型網際網路企業都曾被曝利用大資料分析對不同群體進行差别定價,實行“價格歧視”。

人臉識别泛濫,存在“丢臉”隐患。前段時間,網上某視訊平台上一段“戴頭盔看房”的視訊引爆輿情。視訊釋出者稱,這種滑稽舉動是為了對抗售樓處“潛規則”的無奈之舉。原來,售樓處通過人臉識别加大資料分析,判斷客戶類型,房地産“老帶新”、商業中介、自然看房人等不同類型客戶可以拿到不同程度的購房優惠。

上班、回家、出行、旅遊……人臉識别已經全面進入生活。“小區以安防和智能化管理為要求,安裝人臉識别系統,多名業主出于資訊洩露的擔憂提出反對。”一名小區業主告訴記者,幾經抗議,物業才妥協推行“雙軌制”,業主可以選擇刷卡或刷臉。

“刷臉越多,‘丢臉’風險越大。”南昌航空大學軟體學院副教授楊豐玉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目前不少場景的人臉資料采集沒有必要。“應謹防個人面部資訊被不法商家利用。”

“一鍵降重”為學術抄襲披上隐身衣。為了讓論文順利通過,查重成為不少學生的必備功課。一些平台“精準”定位市場,除了查重還推出增值服務——“一鍵降重”。“利用論文庫大資料加上人工智能算法,能夠實作一鍵替換、自動降重,讓論文輕松通過重複率審查。”業内人士告訴記者。

“論文查重是為了杜絕學術不端。大資料降重或将助長學術造假的歪風。”江西财經大學統計學院教授胡平波認為。

大資料困擾緣于不透明

大資料運用得當,能為很多行業領域賦能,成為解決棘手問題的一劑良方。但一旦使用不當,其獨特力量造成的困擾也難于化解。

以“大資料殺熟”為例,公共大資料國家重點實驗室副教授陳玉玲認為,實行價格歧視,需要滿足三個條件:資訊不對等、區分使用者、一定的壟斷。随着網際網路資訊技術發展,消費者資料被大量收集,商家對資料的處理、運用能力發生飛躍,差異化定價不再困難。

行業壟斷是背後深層次原因之一。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徐偉棟說,網際網路天然容易偏向壟斷,平台有更多話語權,“大資料殺熟”隻是其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一個點。

其他還有比如基于算法的推薦廣告,似乎總能“猜中”你的喜好,從電線杆上的“牛皮癬”變成朋友圈裡的“精準投放”,時刻誘導、幹擾消費者的行為。

又如,一些違規違法行為穿上大資料“馬甲”後,搖身一變成為光鮮亮麗的商業科技。前段時間,号稱利用“大資料”“認知引擎”掌握2.2億自然人履歷的巧達科技公司“涼了”。

“這家公司打着招聘旗号擷取海量公民履歷,轉手就把個人資訊利用所謂的大資料手段分門别類,販賣給第三方。”胡平波說。與傳統直接販賣使用者資訊的行為相比,商家利用規則制定權、算法技術等自我包裝,迷惑閱聽人,也使違法産業鍊更長、形式更專業。

“一些網際網路企業有濫用資料的底氣,在于大資料壟斷、算法不透明等行為存在發現難、舉證難、認定難問題,導緻不少違規違法行為逃避了懲罰。”江西南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世發告訴記者。

着手裝上安全閥

遏制大資料賦能變“負能”,不少專家認為,關鍵在行業自律。

“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對手。最了解一個企業是否利用大資料殺熟的往往是同行。”上海社會科學院政治經濟學博士唐亞彙、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薛安偉認為,可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加強數字平台和企業的互相監督與協同自律。同時鼓勵輿論和媒體監督,積極利用社會力量,打造健康的市場環境。

江西省南昌市社科院社會所所長戴慶鋒也建議,加強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完善自我限制機制,建立健全大資料使用及安全規範,推動企業有序、有益、良性競争。同時,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尤其要注重培養相關專業在校大學生的資料規範使用意識,建好大資料安全的第一道防火牆。

打擊大資料濫用,僅有自律是不夠的,更需監管發力。

事實上,大資料濫用早已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從電子商務法對“大資料殺熟”做禁止性規定;到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明确規定線上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資料分析等技術手段……近幾年,相關政策不斷完善。

“政府監管一方面需堅持底線思維,讓企業保持好創新活力,在合法範圍内自由競争。另一方面,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大資料殺熟等問題,必須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引導企業向着更好滿足人民需要的方向發展。”戴慶鋒說。

受訪專家建議,繼續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對相關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并通過暢通司法維權通道等方式,為大資料應用裝上“安全閥”。

在唐亞彙、薛安偉看來,諸如資料權屬、定價、使用、交易、統計、隐私保護、監管等環節缺乏制度性規範,是資料濫用的一個重要因素。他們建議盡快完善資料要素市場相關法律規範,為遏制大資料殺熟提供制度依據,切實改進數字經濟的互信機制。(記者 胡錦武 姚子雲 郭豐慶)

來源:瞭望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