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有位叫李慧的女士,李慧老家在薛橋村。李慧一家由于種種原因,這些年都沒有在老家居住。但是每年他們都會偶爾回去看看。然而突然有那麼一天,當她再次回來的時候,發現自家的老房子不見了。

李慧趕緊給家裡人打電話,想問問他們這是怎麼回事,他們說不知情。老房子不光被拆了,那棟新房子都蓋差不多了。而李慧一家竟然一直被蒙在鼓裡。李慧在村子裡打聽,發現把房子拆了又蓋的,竟然是她堂弟。李慧的堂弟叫李路,一直在老家生活。而且李路的态度還挺橫,就一句話,房子是我拆的,現在蓋好了,就是我的。
被李路拆掉的那套老房子,對李慧來說,意義很特别。那房子是李慧父親一手建造起來的。後來李慧的父親因為事故去世,那套老房子,就成了父親留給她的唯一紀念。李慧一家離開村子,之是以還會回來,除了給父親上墳,也是借着這套房子憑吊故人。
李路的房子在李慧家老房子的隔壁。他說,他沒有霸占李慧家的房子,他這麼做是為了盡孝,是為了給奶奶住的,同樣也是李慧的奶奶。
李路解釋,李慧一家二十年前離開村子,不在這套老房子裡生活。但是房子沒有荒廢,奶奶都已經八十多歲了,生活本來就不便利,再加上奶奶住的房子太破舊,根本就是個危房。想把奶奶接過來安享晚年,可是奶奶竟然拒絕了,老人就是一句話,活在這裡,死在這裡。奶奶不想走,那就在原地給奶奶再蓋一棟新樓住。不過這就得把原來的那套房子給拆了。
奶奶這次同意了,有了奶奶的支援,李路立刻動工,前前後後花了十多萬。李慧說,盡孝不是壞事,但是憑什麼不跟她商量,也不告訴她一句,就擅自把房子給拆了。
按理說,李慧有證在手,她才是房子的主人,李路和奶奶确實無權處置房子。可是讓人意外的是,面對房産證,李路卻不屑一顧,他在房子拆之前,奶奶給他看了一份,曾經和李慧母親簽訂的協定。這份協定的大概意思是,李慧的母親,當年由于欠奶奶的錢,是以就拿了房子作為抵押。
李慧卻說,那份協定根本就不是母親的真實意願,是被奶奶逼迫的,當年他們一家之是以會離開村子,也是奶奶一手造成的。李慧說,奶奶重男輕女,對母親和李慧姐妹的關系一直不怎麼好,尤其是父親去世之後,奶奶的态度就更加惡劣了。最後在母親娘家的勸說之下,這才決定帶着李慧姐妹改嫁。
當年父親因事故去世,獲得了一些賠償金,奶奶怕以後拿不着錢,是以不肯放李慧的母親走。為了能夠脫身,李慧母親才迫不得已,跟奶奶簽下那份協定。據李慧說,母親離開之後,為了把房子要回來,其實早就把錢付給奶奶。奶奶堅持認為,這份協定依然有效。她說李慧的母親沒守信用,該付的錢壓根兒就沒付清。
一邊堅持那份協定有效,另一邊堅持協定無效。最後李慧就把李路告上了法庭。一開始李慧也沒打算真的告李路,畢竟都是一家人,有什麼事都可以協商,可是李路拒不認錯。李慧說她的要求很簡單,根本就不想要什麼錢,就是希望李路把她們家恢複原貌。
經過幾次開庭,法官覺得這件事其實并不複雜,被告的違法情節還是比較惡劣的,沒有經過原告的同意把老房拆除,建房過程中,沒有取得任何的審批手續。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的強制性規定,也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如果支援原告拆除新房,可能會造成浪費,甚至會再次激化這家人的沖突。是以法官對這件事,進行了冷處理,希望能夠用調解的方式化解。李慧姐妹的情緒,越來越激動,調解陷入僵局,調解人員始終沒有放棄,兩家畢竟是從小長大的姐弟,還有緩和的餘地。李路這會也知道做錯了,說出了那句遲來的對不起。
面對李路的誠心道歉,李慧慢慢平靜下來了,畢竟這些年來,一直是李路在照顧奶奶,最後也許是親情的力量,化解了李慧原本的怨氣。兩姐弟達成調解協定,李路一次性支付李慧七萬五千塊錢作為補償,李慧放棄老房子那塊地的使用權,把房子過戶給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