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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旋律——筆觸(糖寶寫的作文)

學生總是要用筆,無論貧窮或富有,聰明或愚笨,哪怕作為一種擺設都需要用筆來充實自己的虛榮。小時候沒有這種概念,長大後卻愛上了筆,或許是愛上了那種筆尖在紙上歌舞的樣子。

此舞非舞,筆尖自來歌。筆尖和紙的摩擦像極了洋娃娃們的私語,時而俏皮可愛,紙的粗細,筆尖的粗細,油墨從中作梗,兩個好朋友依然竊竊私語。他們的對話讓我突兀地想到了女孩子額前的碎發,也似這般甜美,陽光下,那碎發被汗珠兒迷成了醉發,懶懶地貼在額前,不願起來——筆尖和紙也是如此。隻要思路一放開,對上号,筆尖和紙就分不開了,每當想挪開那勞累過度的右手,卻發現筆尖總依依不舍,好像在跟紙大合唱。時而“沙沙”,時而“喀吱喀吱”,任何拟聲詞都無法表達,我隻好像一個聽衆,依偎在桌旁欣賞着這首歌,但歌手卻怎麼都不願停止,偏偏還用着我的麥克風。

當然,筆尖也會跳舞。

是什麼樣的舞蹈呢?筆尖兒的振動看似乏味,但舞蹈留下的痕迹卻異樣美麗,油墨也超愛這痕迹,幾番行雲流水下來形成了字。

字也好,畫也罷,字若漂亮,便可超過畫或是成了畫;但畫本身,就比字好看。在我心裡,字和畫僅是一種符号。筆尖巧妙地把這種符号表現得淋漓盡緻,是多麼有靈氣的工具啊!字與畫都向人們表現事物和情感,文字可傳達虛幻的東西,實物上卻不如畫具體;而畫也隻表達實物,卻不會表達人類的思想和感情,若寄托于畫,又不如文字描述來得直接。人類文明的字畫或符号,都被筆尖書寫着,被油墨浸印着,不可思議,又高深莫測。

我愛筆尖,而不是筆。字如人,筆也如人,它也充其量隻能滿足你的審美眼光,看久了便扔掉了,還不如一個筆頭來得實在。筆中最為精巧的部件就是筆尖,我喜歡筆中的筆尖,是為了書寫的欲望,也隻是為了表達自己内心情感的欲望,而不是虛僞的攀比心。筆尖比筆更實在,更讓我踏實,更能讓我滿足。

筆,應該是學生學習生涯中的陪伴,筆尖更可在紙上歌舞。不需要強調書寫和表達的快樂,當你把腦中的文字通過筆尖揮灑在紙上時,就會發現,自己的世界是那麼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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