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我談戀愛了,每逢情人節、紀念日、生日,就能收到男友送的玫瑰花,當時最喜歡的莫過于藍色妖姬了,每次收到這個都欣喜若狂,到處炫耀。當然不是次次都有藍色妖姬,有時侯是粉色玫瑰,有時候是大紅色。這個過程持續了3年,當時覺得特别滿足。

26歲,我們領了結婚證。這時候開始,一到任何節日,老公都是帶我去吃大餐,滿足我的食欲。因為我的南方人,能吃辣,愛吃口味重的東西。這個時候我們最常去的就是牛排店、火鍋店。這個時期持續了4年,我感覺是我最嘚瑟的4年。
30歲,我辭職回老家,開始備孕。31歲生下女兒,3年後生下兒子。我開啟了全職媽媽生涯,每逢節日我的生日什麼的,老公都給我買最愛吃的辣鴨脖、辣鴨爪,因為有孩子不友善出去happy。這個時期持續了5年。
36歲,閨女兒子大了,我在家附近找了一份相對輕松的工作,工資不高但是離家離孩子上學的地方近。我每天按時上下班,送孩子上學,伺候孩子吃喝拉撒睡。這個時候開始,隻有過生日才會有煮雞蛋吃,其他節日老公基本沒有表示。這個過程持續了3年。
老公掙錢不多,但是每個月一發工資便全數交給我,我每個月固定給他500塊零花錢。老公每天下班後都會跟我一起承擔家務,他負責洗碗拖地,家裡什麼壞了都是他去處理維修。
如今我40歲了,我在想,我的生活到底是幸福還是不幸福?老公對我到底是不是好的?我需要什麼?我很迷茫。也許作為一名傳統的婦女,我應該滿足。
親愛的友友們,你們說說看,什麼才是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