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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非法買賣蜘蛛被判處八個月監禁

山西晚報(記者 郭偉豔)近日,太原市萬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巡回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李某非法擷取、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并在法庭上宣判。11月26日,山西省進階人民法院通過其微信公衆号公布了此案。

2019年6月1日,被告李某以每隻4元的價格從他的微信朋友那裡非法購買了20隻墨西哥火腳鳥蜘蛛。同年10月17日,被告人李某以每隻35元的價格将10隻墨西哥拍打鳥蜘蛛賣給了太原市萬柏林區一家寵物用品經銷商店的經營者Mu。2020年7月1日,公安警察在租住的住所抓獲了14隻來自墨西哥的紅膝鳥蜘蛛和4隻來自墨西哥的紅尾鳥蜘蛛。據确定,涉案的墨西哥紅膝鳥蜘蛛、墨西哥法蘭絨鳥蜘蛛和墨西哥金背紅尾鳥蜘蛛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物種,是珍貴的瀕危野生動物。

李某非法擷取、銷售受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構成非法擷取、銷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予以懲處。綜合被告人李某一定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投降情節、認罪答辯表現,對非法擷取、出售珍貴和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判處被告人李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以2000元罰款。

中國于1988年頒布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其目的是保護、拯救珍貴和瀕危的野生動物,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态平衡。通過對本案的審理,對犯罪分子将給予嚴懲,不僅能遏制危害野生動物罪,還能幫助公衆提高對生物多樣性重要性的認識,為教育警示公衆樹立法律意識,自覺抵制野生動物非法貿易,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有良好的示範作用。

(馬雲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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