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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古代隐瞞年齡的陋習

作者:鄒魯蘭溪子

《儒林外史》第三回,範進中舉後首次見科考官,科考官問他多少歲了,他說:“童生冊上寫的是三十歲,童生實年五十四歲。”好家夥,虛報年齡二十四歲,這還了得,一經發現,還不得立即取消功名,空歡喜一場?可是範進卻直接把事實告訴了長官,這是怎麼回事?原來中國古代很久以來就存在虛報年齡的問題,甚至這種不正常的現象都變得正常了。

自宋代以來,在科舉考試及官方的檔案中,存在嚴重的“官年”現象。所謂官年,與實年相對,指官方履曆或檔案中的年齡,這個年齡是官員自己申報的,但為了某種現實利益,因為一些官職崗位是有年齡限制的,年紀太大往往會影響仕途發展,是以官員自身多虛報年齡,進而導緻官年與實年有很大差距。

官年現象已經引起學界的關注,知網搜尋“官年”關鍵詞,會出現很多論文。以明代為例,從萬曆之後到崇祯時期,在科舉考試中虛報年齡的現象已經非常普遍,甚至達到百分之八九十,也就是說,幾乎人人都會少報虛報年齡,少者一二歲,多者十餘歲。由于明代文獻現存還很豐富,很多人都有家譜、墓志銘等傳世,通過對照即可發現其年齡的差異。

除了少報年齡,當然也有增報的,比如有些年紀太小參加考試,可能會多報幾歲,《禮記》上就說四十而仕,很聰明的孩子,二十歲考個進士,然後給他授個地方大員,顯然太過稚嫩,是以對于入仕的年齡,還是有一個最低程度的限制的。還有的情況是,年紀太大的,按照某種規定可能會給予某種特殊優待,這種情況也可能會多報幾歲,以便享受相關待遇。

當隐瞞年齡成為科舉考試中的普遍現象時,很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甚至已經成為一種通行的規則,文獻記載雲:“蓋循俗例應試時少填一歲耳。”可見,在應試時少填一歲,已經成為一種潛在的規則,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現實利益方面的需求,一般考生在考試時也會少填一歲。

甚至連皇帝都對此見怪不怪。清朝大學者俞樾受皇帝召見,皇帝問他多少歲了,他說:“三十五歲。”皇帝又問:“是實年否?”意思是,你這三十五歲,是實際年齡,還是官報的年齡?可見,皇帝也早已對官年的現象心知肚明,見怪不怪了。清鹹豐間官員鄧華熙的日記中記載了與皇帝的問答,皇帝問他年紀的時候,他說:“臣官冊填六十七,實年七十。”自己直接招供了虛報年齡的問題,不過這肯定是他确認這樣說不會受到懲罰的情況下才說的。是以,我們再看範進直接向長官說明自己的虛報年齡而不怕被處分,就知道原因了。

是以,對一些登科錄及官方檔案中記載的生年,不能完全依據,最好找到其它更可靠的資料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