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城》這本書一共分為三個故事。作者曹寇,長篇小說《十七年表》。
第一個故事《母親》講述已分手十年的前女友的母親,突然一個電話要來‘我’家。面對十年都沒有聯系過的人,免不了讓‘我’以及‘我’的家人有點擔憂。
《在縣城》講述了一對長達八年的婚外情,突然面臨終結。
《湖水倒映》講述男主人公李唐喜歡已婚婦女,兩年後兩人最後一次見面。
三個故事基本上都是以回憶的方式進行的。三個故事都有一個共性,帶着一絲絲的悲傷。

在《母親》這個故事中,因為‘我’前女友母親意外的拜訪,讓‘我’的母親,還有現在的妻子内心有一絲絲的緊張感,一個十年不聯系的人,并且十年前‘我’和前女友已經互相見過雙方家長。而且女友在一次與家人的争吵後,‘我們’也徹底地分開了。
若不是前女友的十年後的意外拜訪,‘我’至今都無從知曉當初女友為什麼離‘我’而去,直到‘我’送走前女友母親,小心翼翼的疑問到為什麼前女友會突然離開‘我’。前女友母親給了‘我’一個意想不到的答案;‘不愛我’。
直到聽到這個答案,突然覺得有一種反差,至少從心理上緩解了‘我們’一家對前女友母親突然的到來停止了猜疑之心。
《在縣城》這個故事講述的是兩對情侶,準确地說是兩對關系已經進入破裂的情侶,在這對兩對情侶中,有一對是婚外情的關系已婚男主人公張亮,未婚女主人公李蕪他們之間已經維持了長達八年的婚外情。
其實有些東西,明明知道危險硬要去觸碰底線,但當底線被沖破,當新鮮感不再新鮮,這種觸碰的結果多半是無意義的。
就拿李蕪來說她是一名英語老師,父母也是老師,為了張亮她奉獻了八年的年華,而等她醒悟的時候已三十歲。
當她醒悟的時候,我想在她未來的往後會陷入後悔,悔不當初。
讓張亮最想不到的是他堅持和妻子八年的婚姻戰争,卻在一次一小時的電話同意了離婚,聽到妻子同意離婚的時候,他開始困惑了,為什麼妻子突然間同意離婚了?甚至開始覺得,和妻子離婚不是自己想要的結局。
一個人的忍耐力是有限的,當一個人真的覺得累了,覺得無法捍衛自己的東西才會死心。無疑張亮八年來和妻子提出抗争,妻子最後選擇妥協了,八年的抗争是挑戰妻子的底線。
是以選擇終結婚姻要慎重,别讓自己後悔,一段婚姻不是兩個人力量的較量,一方不同意離婚,并不是ta處于弱勢,而是ta想再次争取自己的幸福,而是ta想捍衛自己的幸福,若是當ta明白沒有任何辦法挽回,那麼最後ta也會放手。
另一對情侶男子叫王奎,女子叫高敏,兩人情感出現了分歧,提出到去縣城玩是他們兩人的注意,于是邀請上了他們的好友張亮,李蕪。在這次遊玩旅程的最後兩人也向好友張亮,李蕪坦白他們已經分手。分手的原因是彼此之間不合适。
王奎沒有自己的工作,也還沒有準備好要工作,在很多事情上會出現争吵,加上高敏的母親是一個知識分子,以至于在溝通上出現了很多問題。
王奎和高敏的分開是經曆過了思考最終決定的, 一段真的不合适的感情,分開或許總比無盡的争吵要好得多。
《湖水倒映》這也是一個已婚女人和一個未婚男人的故事,李唐他偶爾會寫點東西,他們的認識是在一次網上論壇上,于是發展成地下情人。
這種關系在兩年前就結束,此後男人李唐也結交新女友但還是未能繼續。兩年後李唐和曾經的地下情人又再次聯系了。
女人從外地來到李唐的城市,兩人一起去玩,還有去回憶過往彼此在一起的時光,這次她們相約在一起是為了告别,從此不再相見。
他們彼此都愛着對方,重要的是女子是已婚婦女,她的出軌明顯是對婚姻,對丈夫的不忠,丈夫其實不清楚自己妻子在外面的舉動,一直非常關心,愛護自己的妻子。
有一次女子感冒,女子的丈夫從家裡拿了一件紅色的衣服到女子的機關穿上,而這件衣服卻是李唐送的,丈夫不知情。
看到丈夫對自己那麼好,女子覺得對不起丈夫,于是把這件衣服到機關,通過機關捐一些需要幫助的人,這件衣服當初是自己清手捐出的,但是沒想到這件衣服還在自家的衣櫃裡。
這讓女子徹底想斷絕和情人的往來,于是和情人最後一次見面。紅色衣服離奇地回歸到自己的衣櫃上,多半是女子丈夫的緣故,因為女子的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子很喜歡這件衣服,而且穿在身上也很好看。
現實生活中确實有太多的誘惑,而這些誘惑又是那麼地吸引人,可是有時候一旦不經過思考,糊塗地踏進去,後果可能不堪設想,甚至從此把一個人的一生改變成下滑的道路。
新鮮感,誘惑總有一個期限,就像面包一樣,過了期限,鮮香的味道也會慢慢變掉。當明明是一個錯誤的走向,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就應該及時止損,千萬不要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再去悔恨。
一但選擇了什麼,同時也會意味失去什麼,不要太過貪心什麼都想拿,拿适合自己的就好。在無法做決定的時候,多些冷靜思考,很多東西也便會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