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0年(同治九年)兩江總督、封疆大吏馬新贻校場閱兵完畢,傳回督署的路上,為刺客張汶祥所殺。刺客并不逃走,高喊:“刺客是我張汶祥!”後束手就擒。
慈禧太後親自處理此案,調曾國藩審理。整件案子拖了半年之久,才定罪“漏網發逆”和“複通海盜”,将張汶祥剜心處決。
大量的野史、筆記、小說、戲曲對案件原委說法衆多。多指馬新贻假報軍功、結納權貴,在“剿匪”中與“匪首”義結金蘭,欺瞞朝廷,爬上封疆大吏的寶座以後,又漁色負友,形同禽獸。張汶祥逃跑後刺馬複仇。
後人将“刺馬案”與“楊乃武與白菜案”,“名伶楊月樓案” “太原案”并稱為“清末四大奇案”。
“刺馬”曆經多年多人演義改編,各個版本層出不窮,文學意義早已遠勝曆史價值。
平江不肖生曾在武俠名作《江湖奇俠傳》中提及此案,香港導演張徹分别拍了電影版和電視版的《刺馬》。
2007年,由陳可辛依“刺馬案”導演的影片《投名狀》品質更為出衆,主演為李連傑(飾演龐青雲,即原型為馬新贻),金城武(飾演姜午陽,即原型為張汶祥)、劉德華、徐靜蕾等。
影片獲得第2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第45屆台灣電影金馬獎最佳電影等獎項,李連傑憑此片獲得第2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