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遵守了我的承諾,從沒放棄,這場戰鬥是為你而戰。今天你該有44歲了,我好想你……”法國影片《以女兒之名》中的主人公安德烈·班伯斯基,與法國和德國的法律體制糾纏了30年,終将兇手——女兒的養父繩之以法。
這是一個真實事件的重制,相信每一個有女兒的父母,每一位女性,看完影片都會對那個惡魔養父嫉惡如仇;都會對安德烈的所作感同身受。
尤其是影片中的兩個情節,讓人最揪心:一個是安德烈14歲的女兒去德國和媽媽、繼父一起度假,他正在和心愛的女人享受惬意假期時,突然接到女兒的死訊,那種身體失重的踉跄,那種撕裂的哭泣,讓人疼到骨頭裡。
另一個是開棺驗屍時,發現女兒的生殖器連同盆腔竟然被摘空,安德烈那種驚悚的、質疑的、随即憤怒的失控情緒,讓人咬緊了牙關。
是的,安德烈有理由懷疑就是迪特·克羅蒙巴奇幹的。從女兒的屍檢報告遲遲未寄出;到告知女兒遇害前疑被性侵;到迪特給女兒注射的所謂的急救針劑,而事實上法醫解釋毫無意義;屍檢時迪特自始至終都在現場,他是有機會掩蓋罪證的……他認為所有的疑點都指向了這個職業為醫生的迪特——女兒的養父。
這一切在他的前妻達妮眼裡,完全是源于奪妻之恨。這位養父實在是太會僞裝了,他看起來溫文爾雅,以至于讓達妮對親生女兒的死,毫無質疑地相信現任丈夫所說的一切。她認為安德烈是個老瘋子,她不相信任何一切對丈夫的質疑和指控。直到記者找她了解情況,并告知有鄰居指控她丈夫,多次給達妮投放催眠藥,并趁她熟睡時迷奸鄰居,達妮才如夢初醒。
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整整30年,對于她實在是太諷刺了,同床共眠的丈夫居然是奸殺自己親生女兒的兇手,自己卻一直在全力維護這個衣冠禽獸。事情的真相讓她再次遇到前夫安德烈時,羞愧,無顔、無辜……
是啊!她又有什麼錯呢?她最大的錯誤就是婚内出軌,而付出的代價實在過于沉重,這種傷害是災難性的、不可逆的。為此,他們失去了親愛的女兒,安德烈也搭上了他人生最寶貴的30年,跨越巅峰直至須發蒼白的暮年。但究其所終,她最悔恨自己的當是遇人不淑,識人無珠啊!
然而,畢竟“敵人太狡猾”啊!他們僞裝的冠冕堂皇、熠熠生輝,借你一雙慧眼,又怎麼能夠撥開迷霧,識别清楚?
比如性侵養女長達4年的高管鮑某明,直至東窗事發仍信誓旦旦地說:“我是清白的”;比如北大女高材生包麗,遭同是北大高材生的男友精神控制、虐待緻死,卻依然大言不慚的認為跟他沒關系……太多這樣的遭親近熟人毒手的慘案,讓人防不勝防、不寒而栗!
無論是職場性騷擾還是路遇歹徒強暴,人們第一反應就是告訴自己的女兒:千萬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夜跑,晚上回家不要超過10點,不要打黑的,不要穿太短的裙子……更有甚者,前幾天還聽到一個女孩投訴,說地鐵從業人員因為她穿着吊帶背心,竟阻止她乘坐地鐵。
這一切真的隻是女人懂得保護就可以幸免的嗎?
曾經看到過一句話:“我用了20多年教育我的女兒,如何保護自己,而你卻一秒鐘都沒有告訴你的兒子,不要傷害别人”真的很紮心!
請從小告訴你的兒子:不要傷害别人
網傳所謂的“PUA”組織,加入其中的究竟都是些什麼人面獸心的渣男,我們無從得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從小他的父母一定不曾教育過他:“不要傷害别人!”甚至可以斷言,是他的原生家庭造成了他的心理變态、扭曲、陰暗、施暴等等。
圖檔來自網絡
一個同僚,她的兒子即将碩士畢業,但隻要回家必同老媽一起沐浴、互相搓澡、同床嬉鬧一番;朋友的街坊,兒子在高中時夥同同伴猥亵同班女同學,被告獲刑後,她居然大罵女同學家長:“你閨女犯賤,勾引我兒子的,你閨女舒服夠了反咬一口……”好多生男孩的家長,會覺得自己是兒子,這種事反正吃不了虧。殊不知現在的壞人并沒有放過男孩,據調查,曆年艾滋病感染者中,不乏被同性迷奸、誘奸、甚至強奸而染病的案例,都是毀其一生無法從頭來過的災難。
安德烈是幸運的,畢竟他一生的努力沒有白費,惡魔終于得到應有的懲罰;終于為女兒讨回公道;終于讓自己的仇恨有所釋然,讓女兒的亡靈得以慰藉。
事實上,諸如此類案件一直是法律因驗證困難而使罪犯逍遙法外,是以才會有人渣心存僥幸,以身試法。這條路任重道遠!希望全社會行動起來,每一個原生家庭都應重視:從小教育男孩子,不要傷害别人。要明白:教育好男孩子,才是對這個社會的最好保護!